关于发布《清洁生产标准 氧化铝业》等四项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公告2009年第41号
颁布日期:2009-08-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发布《清洁生产标准氧化铝业》等四项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4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氧化铝业》等4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清洁生产标准氧化铝业(HJ473-2009)

http://www.zhb.gov.cn/info/bgw/bgg/200908/W020090818483913133376.pdf

二、清洁生产标准纯碱行业(HJ474-2009)

http://www.zhb.gov.cn/info/bgw/bgg/200908/W020090818483913155870.pdf

三、清洁生产标准氯碱工业(烧碱)(HJ475-2009)

http://www.zhb.gov.cn/info/bgw/bgg/200908/W020090818483913178562.pdf

四、清洁生产标准氯碱工业(聚氯乙烯)(HJ476-2009)

http://www.zhb.gov.cn/info/bgw/bgg/200908/W020090818483913188102.pdf

以上标准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八月十日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