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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表彰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06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表彰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

人社部发[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容委、市容园林委、绿化市容局、市政委、建设局):

环卫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重要内容。广大环卫工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奋工作,爱岗敬业,为维护优美清洁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敢于吃苦、勇于创新、积极劳作的优秀个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春节期间慰问坚守岗位的一线环卫工人时赞誉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要求全社会都要尊重环卫工人,珍爱生活环境,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更加美丽、更加文明。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营造尊重环卫工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激发环卫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环卫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授予马文艳等8名同志“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刘同礼等2名同志“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同志,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在环卫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取得新的成绩。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更加重视环卫工作,更加关心环卫工人,尊重环卫工人,爱护环卫工人劳动成果。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不断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2.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月6日

附件1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共计8名)

马文艳(女)天津市南开区环卫管理二所科研路段段长

吴保文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城市管理局工人

赵玉平(女)河南省许昌市城市管理局职工

贾金红(女)湖北省襄阳市环卫管理处清扫保洁作业班班长

李建武四川省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污水站班长

杨正芬(女,苗族)贵州省雷山县市政管理局清运组组长

潘卫华陕西省咸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排水设施维修班(所)班长

赵红霞(女)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务科科长

附件2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名单

(共计2名)

刘同礼浙江省杭州市主城区清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清扫班班长

索朗卓嘎(女,藏族)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环卫局洁达保洁公司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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