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商务部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5-06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3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商务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3]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
为加快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业发展,商务部定于2013年6月15-21日开展2013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发展散装水泥,建设美丽家园。
二、各地要广泛宣传推广散装水泥带来的重大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产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宣传应用散装水泥对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建筑施工水平、促进文明施工、加快城镇化建设、打造碧水蓝天美丽家园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的方针、政策。
三、宣传周期间,各地要结合本次宣传周主题,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工作成效,使全社会进一步认识推广散装水泥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动“两型”社会特别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作用。注重对建设、施工等单位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散装水泥的舆论环境。同时,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要主动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散装水泥宣传工作情况。
宣传周结束后,各地要将宣传周期间好的做法及成效报送商务部。
联系人:流通发展司任碧云
电话:010-85093765
传真:010-850937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
邮政编码:100731
商务部办公厅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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