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等3项卫生标准的通告

颁布单位:卫生部文号:卫通〔2011〕20号
颁布日期:2011-1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发布《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等3项卫生标准的通告

卫通〔2011〕20号

现发布《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等3项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126-2011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代替GBZ126-2002)

二、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201.2-2011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

三、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WS/T366-2011核或辐射紧急情况威胁类型

以上标准于2012年6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GBZ126-2002废止。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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