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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巫启贤到吉林省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1〕1533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巫启贤到吉林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533号
吉林省文化厅:
你厅吉文发〔2011〕21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吉林省演出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巫启贤,于2011年8月28日到吉林省延边州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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