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朝鲜平壤艺术团来湖北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1〕594号
颁布日期:2011-04-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朝鲜平壤艺术团来湖北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594号

湖北省文化厅:

你厅鄂文化文[2011]9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北楚天演出有限公司邀请朝鲜平壤艺术团一行38人,于2011年5月2日至8月30日到湖北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