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号:建办质函[2015]1145号 |
颁布日期:2015-12-1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的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今年6月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老楼危楼安全管理工作,请你们认真梳理本省(区、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撰写总结报告,并填写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汇总表(见附件1)和老楼危楼安全整治工作汇总表(见附件2)。请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同时附电子版)报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联系人:曹淯博
联系电话:010-5893329358934250(传真)
附件:1.2015年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汇总表
2.2015年老楼危楼安全整治工作汇总表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512/t20151217_226009.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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