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第一批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告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第一批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21号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月2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附件

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

1.上海交大安地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乙升甲)

2.上海合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乙升甲)

3.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升甲)

4.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乙升甲)

5.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院(乙升甲)

6.武汉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院(乙升甲)

7.宁波市镇海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乙升甲)

8.长沙吉佳城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乙升甲)

9.沧州市规划设计院(延续)

10.延吉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延续)

11.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延续)

12.北京市弘都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延续)

13.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改制更名)

14.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改制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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