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烧结页岩砖、砌块墙体建筑构造》等21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建质函[2014]210号
颁布日期:2014-08-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烧结页岩砖、砌块墙体建筑构造》等21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建质函[2014]21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经审查,批准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编制的《烧结页岩砖、砌块墙体建筑构造》等21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原《住宅厨房》(01SJ913)、《住宅卫生间》(01SJ914)、《混凝土结构剪力墙边缘构件和框架柱构造钢筋选用》(04SG330)、《二次供水消毒设备选用与安装》(02SS104)、《住宅厨、卫给排水管道安装》(03S408)、《筒形风帽及附件》(96K150-1)、《圆伞形风帽》(96K150-2)和《圆锥形风帽》(96K150-3)标准设计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21日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