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的公示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3]3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我部组织进行了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的初评工作。为保证评审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68家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10月11日,如对所公示的物业服务企业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010-58933170

办公厅受理办010-5893377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附件: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9月24日

附件下载:1、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

http://www.mohurd.gov.cn/gsgg/gs/jsbgs/201309/W0201309240353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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