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表扬优秀环卫工人的决定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表扬优秀环卫工人的决定

建城[2013]2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水务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水务局,天津市市容园林委、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水务局,重庆市市政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非常重视环卫工作,关心环卫工人。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春节期间慰问坚守岗位的一线环卫工人时赞誉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要求全社会都要尊重环卫工人,珍爱生活环境,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更加美丽、更加文明。

长期以来,广大环卫工人以时传祥“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净”的崇高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奋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维护优美清洁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推动全国环卫行业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周富宾同志等332名一线环卫工人予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在环卫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取得新的成绩。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更加重视环卫工作,更加关心环卫工人,引导社会各界尊重环卫工人,爱护环卫工人劳动成果;要以受表扬的同志为榜样,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优秀环卫工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2月19日

附件下载:1、优秀环卫工人名单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csjs/201303/W0201303010200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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