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的公示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建办受理函[2012]44号
颁布日期:2012-10-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2]4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我部组织进行了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的初评工作。为保证评审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57家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9日,如对所公示的物业服务企业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010-58933170

办公厅受理办010-5893377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附件: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8日

附件:

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单(共57家)

1、北京中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秦皇岛修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鄂尔多斯市烽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保利物业管理沈阳有限公司

5、沈阳中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长春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大庆市阳光物业有限公司

8、苏州工业园区圆融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苏州华新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苏州市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宜兴市恒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2、南京建宇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13、苏州金狮大厦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14、扬州市万杨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5、南通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6、杭州近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7、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物业有限公司

18、杭州怡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9、合肥华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安徽省高速地产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1、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2、厦门市观音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3、上饶力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4、山东大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5、莱芜莱钢银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6、郑州亚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7、河南盛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8、郑州凯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9、武汉市雨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株洲市蓝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1、湖南电力物业有限公司

32、湖南星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3、广州锦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4、东莞市世纪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5、广东天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6、深圳市世外桃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7、东莞市金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8、佛山市世纪东方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9、佛山市祈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0、深圳市承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1、广东国安物业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42、深圳市益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3、广西华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4、重庆鑫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5、重庆同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6、保利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7、成都凯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8、成都嘉善商务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49、宜宾经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0、四川佳友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51、四川省金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2、成都威尔斯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3、成都德昌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4、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

55、云南伦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6、云南实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7、西安高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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