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颁布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人大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6日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赵余富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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