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金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2—2020)》的决议

颁布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金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2—2020)》的决议

(2014年4月11日金华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金华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金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2—2020)》(以下简称《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构建快捷、安全、舒适的大交通体系,对于加快推进“两富”现代化都市区建设意义重大。《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定位准确,目标合理。《规划》的实施,对于优化我市交通结构、指导交通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市政府要加强《规划》与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浙中城市群综合交通规划及国家交通部、省交通厅等有关路网规划的衔接,并做好经济效益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抓紧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各地、各部门要做好《规划》实施的配合协作,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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