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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恩施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报告的决议
颁布单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3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恩施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3月31日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恩施自治州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发改委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恩施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全州“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绝大多数指标完成情况较好,不少指标已经提前完成,全州各级人民政府为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会议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和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人民政府要始终把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放在第一位,认真总结成绩、经验和不足,对完成得不够好的几项主要指标,要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困难和问题。要全面深化改革添动力、扩大有效投资增后劲、促进消费出口稳增长、发展优势产业促转型、加快城镇建设促统筹、加强社会保障惠民生,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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