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经济类 > 房产纠纷 > 关于同意调整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关于同意调整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2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同意调整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3年10月25日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王水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要求调整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同意2013年度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60.9亿元调整为65.4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65.56亿元调整为67.7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64.98亿元调整为67.05亿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同意调整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5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