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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调整粤东物流总部新城项目行政管理职权目录
| 颁布单位: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 | 文号:令2013年第149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
汕府令第149号
《关于调整粤东物流总部新城项目行政管理职权目录》已经2013年10月17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事宜由龙湖区政府与市有关职能部门衔接、落实。
市长
2014年1月14日
相关附件:zfl149政府令内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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