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粤东物流总部新城项目行政管理职权目录

颁布单位: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文号:令2013年第149号
颁布日期:2014-0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汕府令第149号

《关于调整粤东物流总部新城项目行政管理职权目录》已经2013年10月17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事宜由龙湖区政府与市有关职能部门衔接、落实。

市长

2014年1月14日

相关附件:zfl149政府令内容.xls

http://www.shantou.gov.cn/ucapformsresource/resourceservlet.ucap?key=/2014/1/499ab257-61eb-4ac9-9352-b5db710ea3c3&filename=zfl149政府令内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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