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市造林绿化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蚌政办秘〔2015〕126号
颁布日期:2015-1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市造林绿化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是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的收官之年。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生态蚌埠建设,根据省下达给我市的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三线三边”绿化提升行动年度建设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全市造林绿化任务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市成片造林6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森林村庄30个;完成“三线”绿化提升林带建设面积0.4万亩、林带补植株数10万株,“三边”绿化提升新造林0.6万亩、森林经营1.5万亩,城乡绿化提升新造林1.5万亩;完成新建农田林网23万亩、补建农田林网50万亩,育苗1万亩,四旁植树410万株,义务植树360万株;全市林业产值达到50亿元(详见附件1)。

二、工作重点

(一)城市周边山林绿化提升工程。

城市周边山林绿化是我市山水园林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今冬明春全市植树造林工作的重中之重,计划完成造林5000亩,重点实施涂山、西芦山、东芦山和老山等山林绿化。

涂山作为国有山林,权属清晰,责任明确。禹会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加大投入,按照工程绿化的标准建设1000亩绿化提升示范林。

西芦山、东芦山和老山是集体山林,部分已经流转,管理经营体制相对复杂。蚌山区和龙子湖区要加强督促,科学指导,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全力推进。对绿化进展缓慢的企业或大户,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连续两年不植树造林的,按照《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林地。

(二)高速公路沿线绿化提升工程。

按照一年攻坚、两年建成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我市境内合徐、宁洛、徐明三条高速公路沿线绿化任务。一是开展补植补造,加强抚育管理,巩固和提升森林长廊建设成果;二是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两侧1公里范围内整体绿化水平,新建农田林网5万亩、补建农田林网15万亩,并对沿线108条国省道、主要县道、河流、大沟大渠和128个自然庄进行绿化提升。

(三)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高标准林网建设工程。

紧密结合市级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创建,开展农田林网示范片建设,安排建设项目14个,其中怀远县3个,五河县3个,固镇县3个,淮上区2个,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各1个;示范片总面积约35万亩,其中新建15万亩,补植提升20万亩。

(四)村庄造林绿化工程。

各县、区(市高新区、市经开区,下同)要明确村庄绿化重点村,出台奖补政策,将房前屋后新栽植林木按株数或折合成亩数予以奖补(市级奖补标准另行制定)。因地制宜,见缝插针,大力实施村庄绿化工程,凡新列入美好乡村创建的重点村,村庄绿化和周围的农田林网建设原则上不少于100亩。

(五)河湖滩地和大中沟渠绿化工程。

在继续抓好淮河、淮洪新河、涡河、浍河、沱河、天河等主要河流沿线防护林建设工程的同时,把部分造林规模大、经营机制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大中沟渠绿化纳入市级重点植树造林工程。规划造林总面积1.5万亩,其中怀远县0.6万亩,五河县0.4万亩,固镇县0.4万亩,淮上区0.1万亩。

(六)“三森”创建工程。

蚌山区要按照《蚌山区创建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承担省级森林城镇创建工作的怀远县陈集乡、五河县沱湖乡、固镇县仲兴乡要按照《安徽省森林城镇建设标准》的要求,成立组织,编制规划,扎实推进,认真做好创建的各项内外业工作。全市计划创建森林村庄30个,其中怀远县10个,五河县6个,固镇县6个,淮上区3个,其余市辖区各1个。

三、市级造林奖补资金使用的原则和范围

市级森林增长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突出重点,公开公正,以奖代补,严格监管”的原则,实行“先干后补,多干多补,达标再补”的奖补机制,与国家、省级造林资金可同时享受,主要奖补市级重点植树造林项目和“三森”创建。其中市级重点植树造林项目是指城市周边山林绿化提升工程、高速公路沿线绿化提升工程、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高标准林网建设工程、村庄造林绿化工程和河湖滩地与大中沟渠绿化工程;“三森”创建包括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绿化方案,尽快启动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造林整地任务,2016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造林任务。市绿化委员会将会同市目标考核办对各县、区造林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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