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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对2014年度造林绿化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的决定
|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对2014年度造林绿化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的决定
巢政〔201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是巢湖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与要求,造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年完成植树造林4.24万亩,完成合肥市下达任务的106%;实现城市绿化57.45万㎡,完成合肥市下达任务的114.9%。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现决定对2014年度造林绿化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如下:
一、造林绿化先进乡镇
一等奖:烔炀镇,奖励3万元;
二等奖:庙岗乡、黄麓镇,各奖励2万元;
三等奖:苏湾镇、夏阁镇、柘皋镇、散兵镇,各奖励1.5万元。
二、造林绿化先进村(居)
坝镇夏店村、槐林镇潘付村、散兵镇隆泉村、银屏镇吕婆村、夏阁镇元通村、中垾镇三圩村、烔炀镇朝阳村、黄麓镇花塘村、栏杆集镇赵集居委会、苏湾镇梁帝村、柘皋镇汪桥村、庙岗乡方集村,各奖励0.5万元。
希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森林增长工程,再创佳绩,为谱写美丽巢湖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201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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