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半汤街道亚父路、龙泉路及金巢大道、高铁站区区域红线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巢政〔2015〕13号
颁布日期:2015-0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对半汤街道亚父路、龙泉路及金巢大道、高铁站区区域红线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

半汤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因巢湖市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经研究,同意对半汤街道亚父路、龙泉路及金巢大道、高铁站区区域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决定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半汤街道亚父路、龙泉路及金巢大道、合福铁路巢湖东站站前枢纽等道路和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征收范围

本次房屋征收涉及半汤街道亚父路、龙泉路及金巢大道、高铁站区区域约41户、房屋建筑面积约5254㎡,具体征收范围见《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附件1)。

三、征收部门

巢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

巢湖市半汤街道办事处。

五、征收签约期限

自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

六、征收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会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半汤街道亚父路、龙泉路及金巢大道、高铁站区区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件2)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协议的,市政府将依法作出补偿决定。依照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实施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合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金巢大道高铁站区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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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龙泉路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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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亚父路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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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亚父路2rar

http://220.178.124.24/zwgk/upload/file/2015-02-03-08-24-26415.rar

附件2:半汤街道亚父路龙泉路及金巢大道高铁站区区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

http://220.178.124.24/zwgk/upload/file/2015-02-02-17-15-22514.doc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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