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滁政电〔201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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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6-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4〕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皖政明电〔2014〕1号),近期国务院将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一、督查内容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2014年重点工作和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内容包括19项60条(见附件)。
二、自查任务分工
各县、市、区政府进行全面自查;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以下分工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自查:
第1项第1、2条由市编办牵头负责,第3条由市工商局牵头负责,第4条由市政务公开办牵头负责;
第2项由市房产局牵头负责;
第3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第4项由市建委牵头负责;
第5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第6项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
第7项由市经信委牵头负责;
第8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第9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第10项由市金融办牵头负责;
第11项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第12项第1、2、3条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第4条由市经信委牵头负责;
第13项由市农委牵头负责;
第14项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第15项第1条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第2、3条由市扶贫办牵头负责;
第16项第1、2条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第3条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第17项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第18项第1、2条由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第3条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第19项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
三、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自查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于6月15日前将纸质件和电子版报市政府督查室([email protected])。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省政府4月份开展的促进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综合督查和5、6月份开展的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全面推进政策落实督查,深入开展自查,推动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自查要直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查找分析症结,提出抓落实的有效办法,并在自查的基础上,抓紧补缺补差,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组实地督查准备。
滁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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