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关于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滁政〔2010〕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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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滁政〔2010〕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逐步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据省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度全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好省33项民生工程
按照“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不断抓出成效”的要求,精心实施每一项民生工程,不断抓出成效。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规定标准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二)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使其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10年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200元。
(三)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制度。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生活费补助范围。
(四)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特别)扶助,确保奖励(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五)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及时、准确、足额将直补资金发放到移民个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继续对移民村实行项目扶持。
(六)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到2010年底,全市在建廉租住房竣工套数不少于4260套,2010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对现有4346户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保障范围继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总户数不低于8500户。
(七)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对符合省、市政策规定的城镇、农村残疾人实施生活救助,救助金额就高不就低;对4526名城镇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600元,对24881名农村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360元。
(八)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同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面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费用,并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九)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逐步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十)新型农民培训工程。2010年完成新型农民培训任务4652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1927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4500人,农民创业培训2900人,农民科技示范培训9850人。
(十一)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2010年,完成农民工技能培训1.5万人,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率达到60%以上。
(十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4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即时结报,县(市、区)历年资金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5%(含10%的风险金)。
(十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本地区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2010年,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不少于58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原则上基金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集资金总额的25%,当年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5%。
(十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覆盖面,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方便群众,增强医疗救助的及时性。
(十五)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对艾滋病、结核病、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并对其医疗救治费用按规定标准给予减免。2010年,救治艾滋病病人51人,贫困结核病病人361人。对艾滋病特困对象开展生活救助。
(十六)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2010年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850例。
(十七)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农村卫生服务。2010年,按照农村卫生民生工程服务体系总体规划,并结合各地区划调整情况及中央和省年度投资控制数,完成6所乡镇卫生院、497个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添置的填平补齐任务。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到2010年底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到114个;完成全科医师岗位培训70人、社区护士及其它卫技人员岗位培训220人;完成2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的建设或修缮及基础设施配备。
(十八)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婚前医学检查率40%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00%;完成辖区2所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农村以乡镇、城市以街道为单位,计划免疫“五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新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乙脑、流脑、甲肝适龄儿童接种率达80%以上。
(十九)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积极引导、组织和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努力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政策规定,积极筹措应承担的保费补贴,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查勘、科学定损、快速理赔,努力提高理赔兑现率。
(二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国家有关标准,2010年解决2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二十一)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任务。推进养护体制改革,使其长期发挥效益。
(二十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新建、改建、扩建力度,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2010年新增床位2500个。
(二十三)农村沼气建设工程。2010年,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5900口,小区、联户沼气工程供气70户,乡村服务网点27个,县级服务网点7个,大中型沼气工程4处。
(二十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0年,中型水库完成26座、验收23座,国家重点小型水库验收23座,省计划小型水库开工52座,完成48座。
(二十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10年,完成593个20户以上已通电广播电视盲村“村村通”建设任务。
(二十六)“农家书屋”工程。2010年,建成154个农家书屋。
(二十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2010年,完成2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二十八)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10年,在8个行政村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村建设一块混凝土标准篮球场,配备1副标准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
(二十九)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设施较完备、功能较齐全的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2010年,新增床位50张。
(三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2010年,在农村地区确定383个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话、电视等设施;在31个乡镇创办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添置必要的图书和体育活动器材。
(三十一)光荣院建设。2010年,在市辖区选址搬迁新建滁州市光荣院,规划建设床位数160张。
(三十二)实施农村清洁工程。2010年,在14个乡镇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促进环境改善。
(三十三)校舍安全工程。以全省校舍排查鉴定结果为基础,对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等三类重点校舍进行加固或重建,使其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完成2009年和2010年加固重建工程887270平方米,其中2009年重建面积136269平方米,2010年加固面积572120平方米、重建面积178881平方米。
二、实施好市增加的三项民生工程
(一)招录中小学教师。在编制内根据办学要求分级公开招录合格中小学教师,2010年全市拟招录794人,以缓解教师短缺和改善教师结构。
(二)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公寓。按照滁州市人民政府滁政〔2009〕3号文件要求,加快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公寓,切实解决部分农村学校教师住房困难问题。
(三)建设乡镇卫生院职工公寓。按滁州市人民政府滁政〔2009〕3号文件要求,加快建设乡镇卫生院职工公寓,解决乡镇卫生院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三、工作要求
实施民生工程具有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的双重效应,是“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的重要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牵头责任部门要按照《滁州市民生工程联动推进机制》(滁办发〔2009〕15号)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项目责任,完善实施方案,筹集足额资金,强化调度推进,确保民生工程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市政府将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牵头责任部门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效能考核。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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