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滁政办〔2010〕18号
颁布日期:2010-03-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全市60项重点工程(工作)任务的通知》(滁〔2010〕9号)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经“社会保障工程”牵头市级领导同意,现将《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实施方案

一、2010年度目标任务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万人。

(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1万人。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3.5万人。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8万人,力争达到60万人。

(五)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9万人。

(六)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7万人。

二、保障措施

(一)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1.以非公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改制事业单位职工为重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新增1.04万人、0.5万人、1.2万人。

2.以医院、学校职工为重点,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新增0.9万人。

3.以矿山、建筑施工企业、服务业农民工为重点,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新增1.6万人。

4.以城镇居民、大中小学生(含幼儿园)为重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力争达到60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1.按时完成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2.继续做好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3.适时提高已参保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水平。

4.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将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上年度我市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5.做好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申报发放工作。

6.继续落实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保的政策,做到应保尽保。

7.调整提高“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8.适时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

1.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现阶段市级统收统支的相关办法。

2.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力争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3.积极争取我市凤阳县、南谯区列入全国第二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

4.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风险调剂金,加快研究拟订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方案。

5.加大对定点医院和药店的管理,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把住院标准,降低住院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探索实行按病种、次均费用、超额分担等医疗保险结算方式,实现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6.建立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探索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运行机制。

(四)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

确保各项社保基金征缴率达90%以上,力争做到应收尽收。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8.98亿元(待省基金征缴任务下达后,按省下达指标执行)。

2.失业保险基金征缴0.52亿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4.5亿元。

4.工伤保险基金征缴0.25亿元。

5.生育保险基金征缴0.14亿元。

(五)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和经办服务能力建设

1.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及其执行工作。

2.加强各项社保基金监管,初步建立社保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强化基金非现场监督。开展社会保险征缴和经办机构内控制度检查,建立社保基金风险预警体系,确保社保基金足额征缴、支付合理、管理严格、运行规范。

3.积极做好各项社保登记、审核、待遇支付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工作。

4.筹备建立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稽核中心,实现社会保险费“一票征收”。

5.加快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进金保工程统一应用软件上线运行。

6.推进社会保障服务向街道社区延伸、向农村延伸、向农民覆盖,加强各社区、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强化其管理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7.抓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5%以上。

(六)加强对社保重大政策的培训和分析调研

1.政策培训

(1)邀请社保专家举办两场社保形势和政策讲座。

(2)举办两期社保政策培训班。

2.分析调研课题

(1)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分析研究。

(2)城镇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制度研究。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研究。

(4)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扩面对策研究。

(5)社保基金风险控制研究。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程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个工作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见附件1,各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二)建立指挥部工作制度

1.工作会议制度。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总指挥主持召开,全体指挥部成员参加。会议主要是通报本季度工程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季度工程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专题会议。根据需要,由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召集。参会人员范围及会议议题,由召集人确定。主要是及时研究、协调和处理工程实施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

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主持召开,主要成员单位参加,汇报本月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研究布置下个月的目标任务,对序时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成员单位进行督办。

2.督查制度。指挥部办公室每月组织督查一次,并不定期地组织专项督查,每月汇总通报一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汇报材料。对指挥部部署安排的重点、难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督办。

(三)建立工程实施考评奖惩制度

研究制定社会保障工程考评奖惩办法。由办公室负责月度、季度、年度考评工作。做好社会保障工程考评奖惩与各成员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奖惩的衔接工作。

附件:1.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指挥部组成人员

2.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工作组、办公室职责

3.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目标责任分解表

4.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秦钢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总指挥:高迁(市人社局局长)

成员:肖鸿(市人社局副局长)

桑静娣(市人社局副局长)

范文林(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张守常(市开发区工委副书记)

窦少峰(市编办副主任)

陈素云(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沈平(市地税局副局长)

吕晓明(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配功(市工商局副局长)

秦学道(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边疆(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跃山(市国土局副局长)

池康(市经委副主任)

杨光远(市建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蒋玲(市计生委副主任)

薛峰(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泽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副局长)

黄本明(市审计局副局长)

周德亮(市总工会副主席)

焦艳(市妇联副主席)

朱爱农(市残联副理事长)

沈寒(市民政局低保科科长)

王定军(琅琊区政府副区长)

光大志(南谯区政府副区长)

指挥部下设养老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三个工作组及办公室。

养老保险组组长:桑静娣

副组长:陈骏(市养老保险中心主任)

钱文藻(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

医疗保险组组长:范文林

副组长:杨国雪(市医保中心主任)

王彦君(市人社局医保科科长)

失业保险组组长:肖鸿

副组长:章世平(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科长)

李正畴(市失业保险中心主任)

办公室主任:桑静娣

副主任:付世江(市人社局办公室负责人)

李刚(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景晓地(市地税局基管费征收科科长)

附件2:

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工作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市人社局

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工程行动方案,确保按期实现本工程各项目标。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按指挥部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与协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省人社厅报告。

市财政局

负责牵头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和管理工作。做好各项社保补助资金及待遇支付所需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协调解决资金支持本工程项目的实施。

市地税局

负责社保基金征收管理工作。按照各项社保基金征缴计划足额征收,并做好清欠工作,保证基金征缴率达90%以上,完成当年征缴任务。

市工商局

协助人社、地税部门做好企业参保扩面工作,特别是加大对民营、个私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宣传引导,促进其依法参保缴费。

市卫生局

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严把住院标准,控制住院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实施医疗保险基金超支风险共担机制。

市教育局

组织协调在校城镇中小学学生统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参保。

市民政局

做好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保的衔接工作。协助做好社区居民参保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公安局

负责常住人口的统计汇总工作,为城镇居民参保提供数据资料。

市残联

做好城镇重度残疾人参保补助对象的确认、补助政策的宣传和参保工作。

市监察局

参与社保基金的检查监督和综合治理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督查整改。协助做好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市审计局

负责对各项社保基金定期进行审计,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市国土局

协助市人社局做好被征地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参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审核确定。按规定比例将土地补偿费中集体出资部分的资金归集缴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财政专户。

市经委

协助市人社局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将未参保退休人员集中统一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市计生委

积极宣传生育保险政策,协助市人社局做好生育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协助市人社局做好工伤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办理许可证延期手续前,应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提供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对不能提出的企业,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建委

协助市人社局做好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在审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市总工会

发挥企业工会组织作用,协助人社部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

市妇联

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作用,积极宣传生育保险政策,协助人社部门做好生育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扩面工作。

市编办

积极做好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稽核中心筹建的相关工作。

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工作组

按照工程项目目标及行动措施,制定月进度计划并狠抓落实。做到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快速高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或提前完成。每月10号之前将上月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指挥部办公室,年终做好书面总结。

办公室

按指挥部总体部署和阶段性工作要求,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和督查。及时收集整理各组工作进度及相关单位协同工作情况,编印社保动态。负责指挥部例会的会务工作。做好项目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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