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百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任务及责任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滁政办〔2013〕3号
颁布日期:2013-01-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百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任务及责任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工作,确保全市百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推进生态强市建设的意见》(滁政〔2012〕126号)精神,确定八大地类造林、三项创建任务,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领导、市直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石质荒山、宜林荒山荒滩造林

石质荒山选择易于成活、适合生长的麻栎、松柏类等树种;宜林荒滩选择枫杨、杂交柳、水杉、池杉等树种;对于有权属争议的宜林荒山,各级政府应坚持“政府得绿、农民得利”原则,与农民签订协议,让利于民。

牵头领导:金力;市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水土流失严重15°以上的坡耕地造林

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乡土树种,大力发展麻栎、黄连木、无患子、榉树、朴树、三角枫、枫香等树种。

牵头领导:金力;市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农委。

三、森林长廊工程造林

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林带宽度每边不少于50米,县乡道林带宽度每边不少于10米,已建成的“村村通”道路每边不少于2行行道树。以后凡规划新建或拓宽改造的各类道路必须在道路通车的当年或次年春季完成森林长廊建设任务。

牵头领导:王图强;市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

四、江淮分水岭乡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造林

以全市55个江淮分水岭乡镇为重点,结合农业产业调整、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大力发展经果林、风景林和油茶、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林,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牵头领导:金力;市直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林业局。

五、美好乡村环村绿化带造林

省、市级美好乡村环村林带宽度不少于50米,县级美好乡村环村林带宽度不少于30米。充分利用村旁、水旁、路旁、宅旁,见缝插绿,植树造林,大力营造“五林五园”,即围村林、护路护堤林、庭院林、水口林、游憩林和小果园、小竹园、小茶园、小药园、小花园。大力发展经果林、油料林、风景林和林苗两用林。美好乡村示范村(镇)的环村绿化带建设率要达到100%。

牵头领导:金力;市直牵头单位:市美好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

六、农田林网造林

在农村土地置换、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低产田改造等工程规划中,必须有农田林网造林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经林业部门审核验收。充分考虑农民利益,选择水杉、池杉、红叶李、高杆女贞等窄冠型、城市绿化树种。推行“森林图章”制度,扩大农田林网和河渠林带建设规模,到2016年,农田林网建设率和完整率达到100%。

牵头领导:金力;市直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

七、水库水位变幅区和护堤护岸造林

在水库水位变幅区选择杂交柳、枫杨、水杉等耐涝树种,在护堤护岸地选择水杉、杨树、枫杨、柳树等树种。

牵头领导:金力;市直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林业局。

八、城镇规划区造林绿化

坚持保护为主、造改结合原则,加强现有风景林、古树名木、行道树管护。机关、部队、厂矿、企事业单位、路网及居民小区,见缝插绿,提升档次,增加绿量;美好新滁城、新县城、新乡镇新增规划区,按照创建园林城市、森林城市(镇)标准,把增加绿量作为重要前置条件之一,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牵头领导:汪建中;市直牵头单位:市建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创园办、市规划局、市林业局。

九、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创建

到2016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4个,即全椒县、来安县、南谯区和琅琊区;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5个,其中全椒县4个、定远县4个、南谯区4个、天长市3个、明光市3个、来安县3个、凤阳县3个、琅琊区1个。

牵头领导:汪建中、金力;市直牵头单位:市建委、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创园办、市规划局。

十、森林长廊示范路段创建

森林长廊示范路段以乔木林带建设为主,提倡多树种造林,实行常绿与落叶混交,乔、灌、花相结合,形成立体绿化景观,提高建设档次和品位,造林保存率应达到85%以上。单侧林带宽度应达到50米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应达到100米,建设长度达到2公里以上。到2016年全市完成森林长廊示范路段建设512公里。

牵头领导:王图强;市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林业局。

百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是市委、市政府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打造美好安徽第一印象、建设美好乡村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牵头领导要加强调度,加强督查;市直牵头单位要发挥部门优势,整合项目、资金等资源,履行牵头职责;各责任单位要科学规划,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协助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市百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附件:滁州市百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2013年1月8日

附件

滁州市百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序号

主要任务

牵头

领导

市直牵头

单位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1

宜林荒山荒滩、石质荒山造林,到2016年新增森林面积34.66万亩。

金力

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

水土流失严重15°以上的坡耕地造林,到2016年新增森林面积6.96万亩。

金力

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农委

3

森林长廊工程造林,到2016年新增森林面积42.02万亩。

王图强

市交通

运输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农委

市林业局

4

江淮分水岭乡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造林,到2016年新增森林面积22.73万亩。

金力

市农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林业局

5

美好乡村环村林带造林,到2016年新增森林面积65.81万亩。

金力

市美好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农委

市林业局

6

农田林网造林,到2016年新增森林面积25.83万亩。

金力

市农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水利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林业局

7

水库水位变幅区和护堤护岸造林,到2016年新增森林面积17.17万亩。

金力

市水利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林业局

序号

主要任务

牵头

领导

市直牵头

单位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8

城镇规划区造林绿化,到2016年新增森林面积36.57万亩。

汪建中

市建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创园办

市规划局

市林业局

9

省级森林城市、城镇创建,到2016年,全市城镇村庄建成区绿化率达到40%以上。全椒县、来安县、南谯区、琅琊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25个省级森林城镇,其中全椒县4个、定远县4个、南谯区4个、天长市3个、明光市3个、来安县3个、凤阳县3个、琅琊区1个。

汪建中

金力

市建委

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创园办

市规划局

10

森林长廊示范路段创建,到2016年全市完成森林长廊示范路段建设512公里。

王图强

市交通

运输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农委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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