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201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21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计生奖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技能培训、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廉租房与公租房保障、城乡医疗救助、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贫困残疾人康复、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沼气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等21项民生工程,按《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阜政发〔2012〕20号)规定执行。

二、新增6项民生工程

(一)建设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从2013年开始,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体目标,以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兴业富民、土地整治和管理创新“五大工程”为重点,突出培育建设176个中心村。2013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00万元。

(二)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加强流浪救助机构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救助能力;开展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散居、集中供养孤儿分别按每人每月600元、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有效落实政府补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使次均门诊、住院药品费用降到合理水平,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五)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免费开放全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文化站,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

(六)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农村文艺演出、农村电影放映、农村体育活动运行补贴,进一步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

三、提标扩面5项民生工程

(一)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2013年,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

(二)落实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提标扩面政策。2013年,将一、二级贫困残疾人救助标准提高10%,由每人每年660元提高到726元。扩大政策覆盖面,将三级贫困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补助标准每人每年360元。

(三)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2013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

(四)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2013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五)扩大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面。扩大资助范围,对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

四、扩充整合1项民生工程

扩充整合实施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实施原有五保户供养、农村五保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新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合并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五保户供养补助标准提高10%,由每人每年1540元增加到1700元。

五、退出6项民生工程

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校舍安全工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5项工程按期完成,家电下乡政策到期,2013年起退出民生工程。

六、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主题主线,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展和提升民生工程,努力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一)层层落实责任,科学高效调度。完善政府目标考核内容,逐步增加民生工程指标在综合性考核中的权重。继续将各部门组织实施民生工程情况纳入市政府效能建设考核体系,强化县市区政府责任,推进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具体实施的推进机制。

(二)加强资金保障,提高资金效益。坚持公共财政和民生财政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县市区要优先安排、重点保障,确保民生工程配套资金落实到位。要厉行节约、科学管理,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创新实施方式,推进分类管养。按照各级政府事权和部门职责范围,进一步明确项目所在地政府、受益单位的管养主体责任。按照公益性、准公益性、市场化运行、个人经营等方式,探索分类管理,发挥市场、社会和个人的多重力量,推动建成项目健康长效运行。

(四)强化绩效评价,完善实施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民生工程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考核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和完善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到满意,得到实惠。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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