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4年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关于表彰2014年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3-04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表彰2014年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阜政办秘〔2015〕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
关于表彰2014年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表彰2014年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阜政办秘〔2015〕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地、各有关单位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市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阜南县、界首市、颍东区、颍泉区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一等奖,各奖励10万元;授予颍州区、太和县、颍上县、临泉县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二等奖,各奖励8万元;授予颍州区“森林城市”创建奖,奖励30万元;授予颍泉区中市街道、界首市邴集乡、临泉县滑集镇、颍上县谢桥镇、太和县大新镇和双浮镇“森林城镇”创建奖,各奖励10万元;授予阜南县林业产业发展一等奖,奖励10万元;授予太和县、界首市林业产业发展二等奖,各奖励8万元;授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市直工委、市综治办、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招商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团市委、市妇联“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各地、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为打造生态强市、建设美好阜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