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340省道杨楼孜至阜阳段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340省道杨楼孜至阜阳段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阜政办秘〔2013〕60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340省道杨楼孜至阜阳段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颍东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340省道杨楼孜至阜阳段改建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
340省道杨楼孜至阜阳段改建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340省道杨楼孜至阜阳段改建工程建设,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法人
市公路管理局
二、项目概况
340省道杨楼孜至阜阳段改建工程起点为颍东区与颍上县交界处(桩号K0+000),终点为阜阳主城区涡阳南路平交(桩号K32+488),全长32.488公里。初步设计批复概算8.5758亿元(不含340省道下穿京九线工程建设资金)。
三、建设工期
计划2013年9月份开工建设,2015年6月底完工通车。
四、建设模式
依据国家和省国省干线普通公路建设方式及相关政策,采用“市、区共建,争取行业补助”的建设模式。
五、资金筹措
(一)上级行业补助
按照国家和省520万元/公里的行业现行补助标准,争取上级行业及省补助资金约1.6894亿元(其中部补资金1.3645亿元,省补资金3249万元)。
(二)颍东区政府负责筹措的资金
1.负责筹措项目建设用地(包括永久用地占补平衡指标、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及项目完工后临时用地的复垦和管理、建设性用地指标等,下同)、青苗补偿、地面结构物及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安置等资金,共计1.5126亿元;
2.负责向口孜东矿筹集不少于3亿元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
3.筹措扣除上级补助资金、口孜东矿投入建设资金后余额的50%部分。
(三)市政府筹措的资金
1.筹措扣除上级补助资金、口孜东矿投入建设资金后余额的50%部分;
2.筹措杆线迁移以奖代补资金350万元,用于奖补按计划完成杆线迁移工作的单位。
建设资金的准确投资额以工程财务决算为准,新增建设资金由市、区按上述比例分摊。
市政府从项目管理费中列支奖励资金100万元,颍东区政府从征地拆迁奖励资金中列支100万元,用于奖励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六、工作职责
(一)颍东区政府负责境内的建设用地(包括永久性用地占补平衡指标、临时性用地复垦方案及项目取土完成后临时用地的复垦和安全管理、建设性用地指标等)、青苗补偿、地面结构物及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建设期间的地方协调工作;
(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负责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市公路管理局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杆(管)线所属产权单位负责沿线杆线和管线的迁移工作;
(四)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内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工作任务
(一)项目立项阶段(已完成)
1.起止时间:2012年6月—2012年9月
2.主要任务:市公路管理局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准备项目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并委托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发展改革委申请立项;市发展改革委评审后批准立项。
3.责任单位:牵头责任单位为市公路管理局,责任单位为市发展改革委。
(二)前期准备阶段
1.起止时间:2012年7月—2013年8月
2.主要任务: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评价、安全预评价等专题研究,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协助组织评审,吸纳意见修改完成后,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分别批复;同时,委托咨询单位编制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市发展改革委批复。
市招投标监管局组织进行勘查设计招标。设计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初步设计批复。
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市公路管理局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预审后,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专家组意见,对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批。
市招投标监管局根据建设工程立项批复、工程规划许可证、图纸审查合格批复文件及资金落实证明等,对本项目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市公路管理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通知各中标单位进场开工建设。
3.责任单位:牵头责任单位为市公路管理局,责任单位为市发展改革委、市招投标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林业局。
(三)征地拆迁安置阶段
1.起止时间:2013年3月—2013年9月
2.主要任务:2013年3月下旬,完成永久性用地预审工作;2013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和临时用地的报批、审查工作;完成建设项目永久性用地的征用工作,获取项目永久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完成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相关工作;完成建设项目沿线路基范围内地面结构物及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完成建设项目路基范围内的杆线和管线迁移等工作。
3.责任单位:牵头责任单位为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路管理局、颍东区政府、阜阳供电公司、移动阜阳分公司、电信阜阳分公司、联通阜阳分公司、阜阳长途线务局。
(四)工程实施阶段
1.起止时间:2013年9月—2015年6月
2.主要任务:2013年9月,市公路管理局按有关程序申请项目施工许可,并获取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施工许可决定书。同时组织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完成驻地建设和工程开工的前期准备工作。2013年9月至2015年6月,完成全线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确保全线交工。
3.责任单位:牵头责任单位为市公路管理局,责任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颍东区政府、市政府督查室。
(五)交工验收和审计阶段
1.起止时间:2015年7月至10月
2.主要任务:完成交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对通过交工验收的工程,市公路管理局安排养护管理,开放交通,进入通车试运营期。
3.责任单位:交工验收牵头责任单位为市公路管理局,责任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安全监管局、颍东区政府、市政府督查室;审计工作牵头责任单位为市审计局,责任单位为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
(六)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阶段
1.起止时间:2017年7月—2017年10月
2.主要任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市公路管理局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市交通运输局对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同意后,通知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开展质量鉴定工作。对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竣工验收。
3.责任单位:牵头责任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为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路管理局、颍东区政府、市政府督查室。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领导小组设立3个工作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
1.用地组卷报批组。负责指导建设用地相关资料的收集、组卷和报批工作;负责完成建设用地的预审和上报工作;负责完成建设用地征地报批、土地划拨和土地证发放等工作;负责完成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审批工作。
组长:徐国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海阔颍东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浩颍东区政府副区长
边玉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建庆市国土资源局征迁办主任
翟坤颍东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2.资金保障组。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工作。
组长:虞建斌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段相霖市交通能源投资集团董事长
海阔颍东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杨汇汇市财政局副局长
3.督查检查组:负责对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土地报批、工程进度、项目管理等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
组长:谢献文市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张桂明市监察局调研员
刘小平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二)强化资金落实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市财政局、市交通能源投资集团和颍东区政府、国投新集口孜东煤矿确保建设资金的筹集。
(三)强化责任落实
国土资源、环保、水务、安全监管、林业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特事特办,在最短时间内对涉及事项予以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和颍东区政府于2013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永久性用地和临时用地的报批、审查、征用手续,确保永久用地和取土坑用地的使用。颍东区政府确保沿线路基范围内的地面结构物及附属物在2013年9月底拆迁完毕,确保建设期间良好的社会治安和施工环境。
沿线杆线、管线所属单位在2013年9月底前先行完成迁移,市政府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补助。
市公路管理局确保工程于2013年9月份开工建设,2015年6月底全线完工。
市财政局牵头,市交通能源投资集团、颍东区政府协助,保证按时拨付工程建设资金。
(四)强化协调调度
市直各部门、颍东区政府、各杆线管线所属单位按照市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做好本职工作和所辖区域的协调工作,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五)强化质量安全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要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确保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达到优良工程标准,确保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六)强化规范操作
市国土资源局和颍东区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建设用地、青苗补偿、房屋及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市招投标监管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市公路管理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七)强化廉政建设
市直各部门、颍东区政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患意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项目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发生。
(八)强化检查考核
市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建立奖励制度,对项目建设期间工作积极主动、协调力度大、按期完成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单位进行考核奖励,对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单位进行考核奖励。对不能严格履职尽责,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40省道杨楼孜至阜阳段改建工程
资金到位时间表
2013年8月单位:万元
截止时间
口孜东矿
市财政
颍东区
合计
备注
2013年9月上旬
1000
1000
2000
2013年11月底
2000
2000
4000
2014年3月底
3000
3000
6000
2014年7月底
2000
2000
4000
2014年10月底
2000
2000
4000
2015年3月底
1869
1869
3738
30000
30000
小计
30000
11869
11869
53738
2013年9月底
350
350
杆线升迁以奖代补资金
合计
12219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