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阜政办秘〔2010〕35号 |
|---|---|
| 颁布日期:2010-07-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
阜政办秘〔201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考核办法》进行认真研究,切实领会新修订的内容精神,针对有关变化研究应对措施,扎实完成市政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任务。市直各牵头实施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与省直考核部门的联系,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牵头实施的各个项目在全省单项考核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同时要提前研究,及时制定下发分项考核办法,在年底前完成对县市区的单项考核评分,报市民生办汇总。
附件:2010年度阜阳市民生工程考核责任分解表
二○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
2010年度阜阳市民生工程考核责任分解表
考核部门
考核民生工程项目
分值
总分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100
220
市发改委
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省卫生厅配合)
120
市发改委
(市卫生局)
省教育厅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100
220
市教育局
校舍安全工程
120
高校和中职困难学生资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100
100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省妇联配合)
100
100
市教育局
(市妇联)
省民政厅
农村低保
100
600
市民政局
农村五保供养
100
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100
城乡医疗救助
100
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
100
光荣院建设
100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
100
300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城镇居民医保
100
农民工技能培训
100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
120
120
市房产局
农村清洁工程
100
100
市住建委
省交通运输厅
农村公路“村村通”
120
120
市交通局
省农委
新型农民培训
100
200
市农委
农村沼气建设
100
省水利厅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120
220
市水务局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00
省文化厅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100
100
市文广新局
省卫生厅
新农合
100
300
市卫生局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100
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与生活救助(省民政厅配合)
100
市卫生局
(市民政局)
省人口计生委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00
100
市人口计生委
省广电局
广播电视“村村通”
100
100
市文广新局
省新闻出版局
“农家书屋”工程
100
100
市文广新局
省体育局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100
100
市体育局
省残联
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
100
200
市残联
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100
省财政厅
政策性农业保险
100
200
市财政局
民生工程资金配套、使用、管理情况。
100
合计
3500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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