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4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保障和改善民生,市政府决定,2014年实施省里统一部署的33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3项民生工程主要内容

按照省政府《关于2014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4〕1号)规定,33项省级民生工程具体为:就业促进工程、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政策性农业保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困难学生资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农村清洁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

二、民生工程调整变化情况

(一)新增4项民生工程。

1.就业促进工程。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就业见习补贴等形式,帮助困难群体就业。

2.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为完善救灾保障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综合抗灾能力,在山区库区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2014年,我市不在全省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范围)。

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利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平台开展大病医疗保险,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4.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通过实施塘坝清淤扩挖、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小型水闸除险加固等8类小型水利工程,提升排涝抗旱能力,改进农业生产条件。

(二)提高7项民生工程标准。

1.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补助标准。2014年,将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提高10%。农村敬老院建设补助标准由每床8400元增加到11000元。

2.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2014年,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提高10%,其中: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26元增加到800元,三级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60元增加到400元。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00元增加到1000元。

3.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2014年,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

4.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2014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

5.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2014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

6.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2014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340元。

7.提高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标准。2014年,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标准由每村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其中农村文化活动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4400元。

(三)调整8项民生工程内容。

1.就业技能培训项目不再单列。2014年,将原有就业技能培训整合纳入就业促进工程实施。

2.突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容。2014年,将原有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分为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个项目,加大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

3.整合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2014年,将廉租住房并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原有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项目、原有项目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整合为保障性安居工程。

4.整合实施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项目。2014年,将原有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整合为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项目。

5.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不再单列。2014年,将原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合纳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实施。

6.调整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内容。从2014年起,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和血防机构能力建设退出民生工程,转入部门正常工作,保留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病人救治内容。

7.调整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政策。2014年,将原有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更名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8.调整乡镇公办幼儿园政策。2014年,在原有改建基础上,增加新建内容。

(四)退出8项民生工程。

原省项目新型农民培训、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原市项目人民调解及法律援助、市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安置房建设、城市综合整治等8个项目已完成阶段性计划任务,转入部门正常工作,2014年起退出民生工程。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多做雪中送炭的重点民生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作用,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突出保障基本民生。坚持优先安排、重点保障,既要突出保障基本民生,集中财力办大事,将财力的主要部分用于改善民生;又要从实际出发,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搞层层加码、盲目扩面提标,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二)推行项目分类管理。改进民生工程管理方式,将新近纳入、实施难度较大、需要强力推进的项目作为重点考核类项目,重点调度、指导和督查;将机制健全、运行常态化、任务即将完成的项目作为督导类项目,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管优势,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价。

(三)强化民生资金保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科学统筹年度财力安排,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民生保障中去。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确保民生工程资金拨付进度不低于时序进度的总要求,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严格监督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严厉查处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保证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创新建后管养方式。按照财权事权相统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项目所在地政府、受益单位民生工程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落实管养资金、人员和制度,确保所有工程类项目发挥长久效益。坚持改革创新,探索研究购买服务、建后管养等方面的新办法、新举措,按照公益性、准公益性等类型民生项目,分别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外包经营、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实行分类管养,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民生服务供给保障体系。

(五)加大民生工程宣传。强化民生工程舆论宣传,加强与中央、省级和市级媒体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创新民生工程宣传形式,统筹运用网络新媒体等资源,广泛推广运用民生工程形象化标识,努力打造舆论宣传、政务公开和信息共享数据平台。着重加大互动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民生工程知晓度和认知度,让民生工程深入人心。

(六)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坚持“花钱要有效,用钱要负责”的原则,强化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做到宽领域、全过程、广覆盖。加强特邀监督员、监察审计、第三方评估等绩效监督,对考核类项目全面评价,对督导类项目重点评价,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在项目选择、政策完善、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导向作用。改进和完善民生工程实施工作,扩大人民群众在民生工程决策、建设、管理和评价等环节参与度,推动民生工程不断取得新成效。

附件:2014年马鞍山市民生工程责任分解表

2014年3月23日

附件

2014年马鞍山市民生工程责任分解表

序号

项目

责任分解

牵头责

任单位

责任人

配合单位

1

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

2014年,在3个县实行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各级财政补助及时拨付医院;县级财政将财政补助零差率项目资金足额列入年度预算;医院招标目录内药品实行集中网上采购,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社会满意度达当年民生工程群众综合满意度平均值以上。

市卫生局

王石林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各县政府

2

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

对艾滋病、结核病、晚期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并对其医疗救治费用按规定标准给予减免。2014年,救治艾滋病病人41人,贫困结核病病人370人,晚期血吸虫病人127人。

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3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免费婚前健康检查34700人,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1200人;做好已建成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养护工作;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疫苗建卡率达95%以上。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继续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不低于95%;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90元;住院率控制在11%以内;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比不低于55%;继续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

市财政局,各县,博望区、郑蒲港新区、示范园区

5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0%以上;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0%以上,建卡率达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分别达75%、80%、9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55%、45%、45%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卫生监督协管以县区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60%以上;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完成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

市卫生局

王石林

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6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继续扩大新农合大病保险覆盖范围,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统筹地区占所辖县的比例≥50%。

市财政局,各县,博望区、郑蒲港新区、示范园区

整体推进全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市人社局

杨才余

市财政局,各县

7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1.18万,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当年参续保率达85%以上,力争达到90%,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8

★就业促进工程

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180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取证人数达到60%以上;提供2800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困难群众稳定就业和基本生活;开发197个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特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96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实践锻炼,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1000元/月补贴。

市人社局

杨才余

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9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将全市城镇和市辖区(不含博望区)农村非从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完成参保50万人,居民参保率达到96%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以上;参保居民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兜底报销)比例应不低于35%。

市财政局,各县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高新区

10

★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

以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继续提高五保供养标准,确保农村五保对象生活保障达到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着力改善敬老院设施条件,2014年完成建设床位230张,进一步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和水平。

市民政局

朱来友

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11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以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为重点,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全年新增社会办养老床位2350张,新增社区养老床位1650张,完善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津补贴制度,切实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风险。

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12

★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

完善救灾保障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综合抗灾能力,在山区库区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2014年,我市不在全省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范围)。

市民政局

朱来友

13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进一步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标准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助资金。2014年人均补差水平较上年提高10%。

市财政局,各县政府,郑蒲港新区、示范园区

14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以满足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为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基本生活权益。基本建立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城镇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

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15

城乡医疗救助

合理确定救助范围、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在全市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探索建立与大病保险相适应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探索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转诊机制和异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机制。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16

★保障性安居工程

全市续建廉租住房2900套,基本建成1700套,竣工2600套;续建公租房10300套,新建3867套,基本建成5366套,竣工2914套;续建棚户区改造14821套,新建20000套,基本建成4942套,竣工2591套。年底基本建成(含结转项目)12008套,竣工8105套。

市住建委

张敏

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17

★农村危房改造

完成31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市住建委

张敏

各县,博望区、郑蒲港新区、示范园区

18

农村清洁工程

实施2个乡镇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和督促已建成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正常运行,实现乡镇环境卫生面貌较大改善。

各县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郑蒲港新区、示范园区

19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通过财政资金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美好乡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逐步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新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县区财政根据农业人口数按年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落实奖补资金。并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管护资金,建立管护机制。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参与筹资筹劳人数不低于全村农业人口的70%。原则上项目必须当年完工,如有跨年度项目不得超过项目总数的10%。

市财政局

刘宇辉

市农委,各县区,郑蒲港新区、示范园区

20

★政策性农业保险

全面贯彻落实皖政办[2011]52号文件精神,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规范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基层农业保险工作新机制,规范承保理赔,提升服务水平,扩大知晓率;筹集市、县区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确保及时到位;7月末和12月末理赔到位率90%。

市农委,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21

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

各县政府在2014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各区财政根据建设任务安排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列入2014年度美好乡村建设的22个省级中心村和33个市级示范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市财政局

刘宇辉

市推进办,各县区,郑蒲港新区、示范园区

22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继续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将《新华字典》纳入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范畴;继续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抗震加固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加强村小学和教学点经费保障工作;完善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生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

市教育局

王炳祥

市财政局,各县区,示范园区

23

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完善资助工作机制;确保资助对象认定准确,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资助。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博望区

24

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

加强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2014年新建乡镇公办幼儿园2所,改扩建乡镇公办幼儿园5所。

市财政局,各县,博望区、示范园区

25

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

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设施为基础,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完成16个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市文化委

谢红心

市财政局,各县区

26

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免费开放7个公共图书馆,7个文化馆,29个文化站,4个博物馆。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

市财政局,各县区

27

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

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网络设施为基础,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等有关活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每年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结合本地农家书屋实际情况,对农家书屋进行维护管养,补充更新出版物、维持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每行政村每年放映12场公益电影。

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每行政村每年6场体育活动,结合全省美好乡村建设,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

市体育局

童德山

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28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塘坝清淤扩挖、农村河沟清淤整治、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小型水闸除险加固、中小型灌区改造、灌区末级灌排系统改造等“8小”水利工程建设。2014年,按照省级下达的投资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市水利局

郑诗海

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29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014年,按照省级下达的投资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确保正常稳定发挥效益。

市水利局

郑诗海

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30

★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

完成2013年续建桥梁1座;2014年新开工建设农村公路危桥20座,完成计划工期内的建设项目。

市交通运输局

陈长春

含山县、和县、博望区、郑蒲港新区

31

★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13362名一、二级残疾人,3524名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800元、400元。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330例,对227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药物治疗费用补助,为330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或适配辅助器具。

市残联

钱昌兴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32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对计划生育特扶对象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准确率100%。确保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市、县区、乡镇、村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计划生育特扶信息与档案资料的管理。

市人口

计生委

李玉珍

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

33

广播电视村村通

完成294个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基本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广大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问题。

市广电台

朱晓阳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各县区

注:带“★”为省确定的考核类项目。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