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实施4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实施4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 | 文号:铜政﹝201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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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实施4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铜政﹝2012﹞10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2〕1号),市政府决定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48项民生工程,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顺利实现我市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幸福铜陵奠定坚实基础,努力把铜陵建成现代产业之城、创新创业之城、精致大气之城、平安幸福之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8项民生工程具体内容
(一)省民生工程项目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规定标准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助资金。2012年,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
2.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使其达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12年,农村五保供养人均补助标准提高10%。
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特别)扶助,兑现扩面提标政策,确保奖励(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2012年,将符合奖励扶助政策的“半边户”(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的农村户口一方纳入奖扶对象,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纳入特扶对象。
4.城市低收入家庭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继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2012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继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补尽补,新增廉租住房800套,公共租赁住房2200套,基本建成不低于1700套,已竣工并达到入住条件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要尽快配租到户,并确保分配公正公平公开。
5.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2012年,对符合政策规定的3131名城镇重度残疾人、1740名农村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660元,实现应助尽助。
6.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设施较完备、功能较齐全的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2012年,铜陵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成投入使用。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引导城乡居民参保,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不低于19.16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8.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继续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继续向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学生、城市学校农村户口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对城乡低保家庭免除作业本费;继续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
9.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加大统筹力度,完善资助工作机制;确保资助对象认定准确,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10.新型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民就业和创业能力。2012年,完成新型农民培训任务660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132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5090人、农民创业培训190人。
11.就业技能培训。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制度。2012年,完成就业技能培训70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达到培训人数的70%以上。
12.校舍安全工程。以校舍排查鉴定结果为依据,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及综合防灾的要求,进行加固、重建或迁建。2012年,完成加固重建工程43779平方米(含我市提前实施项目),其中加固面积2509平方米,重建面积41270平方米。
13.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2012年,在2个乡镇创办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添置必要的图书、体育活动器材等;在农村地区组建38个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话、电视机或电脑等设施。
14.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加强乡镇幼儿园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2012年,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扩建4所幼儿园,改扩建面积3724平方米。
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2年,参合率达95%以上,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人·年,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不低于55%;扩大按病种付费实施范围,积极稳妥地推进各级较大公立医院开展住院费用总额预算管理,适当提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并进一步完善门诊总额预付管理。
1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2012年,参保人数不低于18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人·年;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努力达到70%左右,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兜底报销)比例应不低于50%。
17.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艾滋病等特别困难家庭实施重点救助;进一步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方便群众,增强医疗救助的及时性;市、县(区)分别按不低于上年中央、省专项补助资金的20%、10%的比例安排本级资金,当年收支结余不高于10%。
18.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机制。对艾滋病、结核病、晚期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并对其医疗救治费用按规定标准给予减免。2012年,救治艾滋病病人2人,贫困结核病病人70人,晚期血吸虫病人224人;完成淘汰耕牛不少于464头,聘用禁牧协管员40人,建无害化卫生户厕2000座,对1所血防专业机构进行仪器设备装备。
19.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2012年,完成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110例;对1800名(含734名贫困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500元服药救助(药费补助);对69名0—6周岁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并适配辅助器具,解决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问题。
20.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12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免费婚检人数9000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人数达2600人;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
21.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积极引导、组织和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政策规定,积极筹措应承担的保费补贴,确保本级和县(区)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查勘、科学定损、快速理赔,努力提高理赔兑现率。
2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积极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延伸集中供水管网,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
23.农村沼气建设工程。2012年,开工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1处,完成上年结转的2处大中型沼气工程。
2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2年,开工建设6座国家规划内重点小(Ⅱ)型水库、9座省计划内一般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上年结转的5座国家规划内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5.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2012年,完成1057户(含上年结转92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优先解决住房最困难、经济最贫困的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完成3个(含上年结转1个)乡镇的农村清洁工程,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根本改善。
26.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2012年,开工建设2座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项目,完成上年结转4座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项目。
27.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支持和鼓励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健全绩效评价。2012年,县财政根据农业人口落实奖补资金人均5元以上,参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农业人口数达198133人,开展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行政村达到86个。
28.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12年,完成296个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
29.“农家书屋”工程。做好书屋的开放使用和日常管理,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问题。2012年,建成76个“农家书屋”。
30.家电下乡。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农村市场,不断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民消费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的家电普及率。2012年,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率达到95%。
31.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开展乡镇、社区、街道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向社会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数字信息化服务,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信息化网络。2012年,完成11个乡镇、9个街道、5个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任务。
2012年,我市实施31项省民生工程(省未下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等2个项目建设任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等项目具体目标任务,如有变动以今后省下达计划为准。
(二)市民生工程项目
32.棚户区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建设,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2012年,续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0868套,完成施工面积85.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6.4万平方米。
33.社区环境提升工程。2012年,在不少于2个老旧小区开展节能改造试点,对老旧平屋顶住宅进行平改坡、楼房外立面粉饰、楼道刷白及相关整治活动,美化居住环境。
34.残疾人居家安养工程。对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在就业年龄段)提供居家安养服务。2012年,残疾人居家安养人数不少于1600人,每人每年补助650元。
35.敬老工程。对具有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通过整合资源,建设3所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6.食品药品安全工程。2012年,开展食品抽检不少于1500批次,饮用水检测250份,建立食品安全示范街(区)4个、食品安全示范企业(户)30户、农村食品安全示范户20户、泔水无害化处理示范户10户,整治小餐饮150户,开展地沟油整治,创建“放心食品油”示范户10户;建设30个规范药房和30个示范药店,定点、定时回收过期药品;创建不少于5个“特色早餐示范店”,建设不少于30个连锁早餐车。
37.城乡公交优先工程。2012年,投入使用公交车辆100台以上,优化延伸公交线路,扩大公交覆盖面;建设隆门路公交换乘中心和东大路公交停车场。
38.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012年,维修改造垃圾中转站1座;新建、改造公厕8座,新建垃圾池10座;购买果皮箱600只、垃圾桶1960只、板车246辆;购置环卫专用车(设备)30辆。
39.就业创业援助工程。2012年,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建成3个创业园、1条创业街;大力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1000个,其中安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少于150人;对6300名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养老、医疗保险补贴。
40.菜篮子建设工程。2012年,完成3处农贸市场改造,继续建设天桥菜市场,在购买蔬菜不方便的社区设立5个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社区直销点;新建3000亩标准化蔬菜基地,丰富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
41.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2012年,新建30个主干道电子阅报屏;开通2个公共活动场所广播;新建、改扩建4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和3个小区居民活动场所。
42.农村学生乘车安全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农村中小学学生乘车安全,实行定车、定时、定点、定线路。2012年,完善2个乡镇农村中小学学生乘车安全工程,扩大1个乡镇试点。
43.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成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设施,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同步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年均可吸入颗粒物下降到0.077mg/m3;在2个乡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示范整治,重点解决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等环境问题;对7家重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实施技术升级改造,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44.城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通过整合道路、社会资源和小区配套、改造等措施,新增停车泊位1000个以上,缓解城区停车难。
45.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人数分别不少于2800人和11200人;为6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配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设备。
46.农村社区建设。通过新建、改扩建,完成6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其中示范型农村社区16个,规范型农村社区44个。
4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覆盖率达到80%,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达到80%,65岁以上老人登记管理率达到9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达到100%。
48.地质灾害治理。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对全市因自然因素形成、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2012年,完成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
二、工作要求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我市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实施民生工程是党委、政府推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我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涉及民计民生的大事要事,注重提高发展的包容性。积极探索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着力打造全省民生工程的“铜陵模式”,让群众更好享受发展成果。
(一)严格目标管理,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继续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协调推进机制,系统考虑、真抓实干、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项任务、每项责任早分解、早下达、早落实,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牵头抓总职责,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市直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政策规划、分类指导、督促检查职责,确保民生工程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精细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推进措施,确保民生任务完成。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四项机制”,建立联系点制度,在抓快、抓细、抓实、抓严上下功夫,做到事事有人抓、环环有人盯、人人抓落实。全面落实“一月一公示、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考评、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整改”工作措施。按照10月份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建设任务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表,补助发放类项目尽快完成基础资料数据审核,早日兑现惠民政策;工程建设类项目要倒排工期,确保当年开工建设、当年完成任务、当年发挥作用。坚持省、市民生工程项目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在确保全面完成任务的基础上保持省民生工程工作领先地位。市国土、规划、招投标和税务等相关部门,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优先审批规划方案、优先组织招投标、优先兑现税费各项优惠政策。
(三)强化资金保障,树立民生财政理念。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积极有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牢固树立民生财政理念,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财力向民生倾斜,优先安排民生工程资金,新增财力的主要部分用于改善民生,全年投入的资金要比上年增长18%以上。要全力以赴保障民生工程所需资金,全程抓好资金拨付和支出工作,严格资金管理,切实提高各个环节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补助发放类项目资金及时发放到人或拨付至用款单位,工程类项目资金按工程序时进度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大各类民生资金的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认真研究运用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方式,放大乘数效应,引导和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民生工程。要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加强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督查考核,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体系,改进督查检查方式,全程跟踪问效,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深入基层一线,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使“下访”和“进门”成为一种常态,逐步建立广泛倾听民声、不断汲取民智、有效纾解民忧的社情民意长效机制。要加大执法监察、审计监督、财政检查力度,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视察督查及舆论监督活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级民生办要认真组织民生工程回访,巩固民生工程“大走访”、巡视评估活动成果,始终做到从民所愿、为民谋利、由民监督,真正让民生工程深入人心、温暖人心。市政府将继续对民生工程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修订考核办法,完善社情民意调查方案,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严格兑现奖惩措施,既要正向激励又要强化问责。
(五)加强资源整合,创新建后管养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和完善民生工程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项目管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全面推行建管并举模式,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人员,将必要的管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管护资金。要因地制宜,开展分类探索,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创新已建成项目运行管理机制,总结后续管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民生工程正常运行、持久发挥作用。要有机衔接各类民生资源,充分利用好民生工程方面的税费、用电等优惠政策,努力降低建设成本。结合新农村建设的硬件要求,将农村民生工程和其他基础设施统筹规划、集中建设、同步推进,不断放大民生工程政策效应。
(六)强化创新举措,提升民生工作水平。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归纳总结近年来民生工程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现有成果,推广先进典型,努力探索实施民生工程的新举措、新办法,不断创新,做到常常出新招、处处有亮点。深入开展民生工程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在现有报刊、广播、电视等常规宣传的基础上,改进、创新宣传方式,强化社会宣传,增强宣传效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深入广泛宣传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实施成效,不断强化群众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和监督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情民意调查活动,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整改。统一使用民生工程标识,工程类项目点树立永久性标牌,不断扩大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支持度。
附件:1.2012年省级民生工程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2年市级民生工程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铜陵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相关附件:
附件1.doc
http://zwgk.tl.gov.cn/XxgkNewsHtml/GA001/201203/GA001020502201203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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