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4年民生工程城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4年民生工程城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办〔2014〕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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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4-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4年民生工程城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2014年民生工程城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
铜陵市2014年民生工程城区停车场
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城区现有停车资源作用,进一步挖掘潜力,推动建立循环、良性发展的长效工作和管理机制,满足城区不断增加的停车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和2014年民生工程实施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民生工程为平台,推动落实《铜陵市建成区停车场(库)布局规划(2013—2017年)》各项要求,通过挖潜改造社区资源,利用沿街空地、广场、道路施划,党政机关内部停车资源开放等综合措施,2014年新增停车泊位1630个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停车场布局规划
工作内容:按照《铜陵市建成区停车场(库)布局规划(2013—2017年)》及调整项目,完成人民小学停车场建设,新增泊位8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建投公司。
资金来源:市财政局、市建投公司。
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完工。
(二)挖潜改造社区资源
工作内容:利用社区内部可利用资源,通过绿地升级、空地改造等方式建设停车泊位500个以上。
责任单位:铜官山区政府、狮子山区负责,分别在所辖社区内改(扩)建停车泊位350个以上和150个以上。
资金来源:按3500元/个停车位施工标准,市财政按80%补贴140万元,其余资金由区政府落实。
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完工。
(三)利用沿街单位、广场、道路新增停车泊位
工作内容:利用沿街单位、广场新增停车泊位900个以上:市公安医院新增停车泊位50个;石城大道和谐酒店门前广场新增停车泊位40个;天津路与翠湖一路路口小广场施划10个车位;原世源驾校院内新建执法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300个;铜官大道、石城大道延伸段道路施划临时停车泊位300个;铜陵县新增停车泊位200个。
责任单位:市建投公司负责新增泊位的修建及施划,市公安局配合;铜陵县政府负责在辖区内新增停车泊位200个。
资金来源:市建投公司、铜陵县政府。
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完工。
(四)积极推动沿街党政机关停车资源对外开放
工作内容:市公安局与各沿街党政机关单位对接,推动党政机关停车场对外开放,方便周边居民停车,规范现有停车设施及标志标牌,完成党政机关150个停车泊位对外开放。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各党政机关配合。
(五)提升现有设施功效
工作内容:列出更新和管护任务时间表,通过对现有停车设施的修缮修整、补缺补差、重新施划等方式,规范现有停车设施和资源,并加大新增泊位后期管护力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资金来源:全市现有公共停车泊位9600个,共安排资金50万元。同时,推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后续管护、完善资金,规范资金使用。
时间要求:2014年10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市政府停车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健全定期沟通协商制度并落实到位。建立定期通气制度,及时协调化解在实施停车场规划与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有效的管理协调机制,明确建设与管理目标,细化分解目标任务,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市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城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严格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要求,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市容局)等部门依法实施城市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共同推动我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政策保障
2014年市财政充分预留建设资金,同时拓宽社会投资、民间资金投入等渠道,吸引多种资金参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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