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2013〕34号
颁布日期:2013-05-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铜陵市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

铜陵市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实施意见

中小企业是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肩负着优化经济结构、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光荣使命。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和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就启动我市中小企业希望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思路

从2013年至2017年的5年时间内,在全市遴选150户社会贡献突出、竞争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的企业为希望工程企业,通过全面实施中小企业希望工程,进行重点培育,树立发展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初步形成经济发展结构明显优化、管理和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增强、吸纳就业人员能力不断增强的中小企业群体和一批骨干中小企业。其中:在规模以上企业中遴选50户,命名为“小巨人”企业;在规模以下企业中遴选100户,命名为“小进规”企业。

(二)基本原则

严格标准,首重贡献。把企业对经济和社会的贡献作为评价企业的重要指标,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考评,切实引导政策资源向税收贡献大、吸纳就业多、创新动力足、发展能力强的企业倾斜。

突出重点,扶优扶强。“小巨人”企业支持的对象主要是行业内的排头兵、领军企业,培育重点是做大做强;“小进规”企业支持的对象主要是“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重点是做专做优。

动态管理,优进劣出。按照优胜劣汰的更新机制,对入选希望工程企业年度发展情况进行评分排序,对排序靠后的实行淘汰。

加强跟踪,持续推进。希望工程以5年为培育周期,在培育期间,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和措施,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具体目标

(一)从2013年到2017年,每年新增进规模企业30户以上,产值过亿元企业10户以上,产值过10亿元企业2户以上。

(二)到2017年底,全市中小企业中,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不少于10个;新增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50户;新增省级以上名牌产品不少于30个;新增省级以上著名商标不少于25个;新增上市企业1—2家;培育上市后备企业5家以上。

三、遴选条件

(一)“小巨人”企业遴选条件

1.企业注册在本市,设立3年以上(含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产业政策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企业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2.上一年度产值超过3000万元(现价,下同),连续3年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

3.上一年度实缴税金超过50万元,连续3年复合增长率在15%以上。

4.吸纳就业人数50人以上。

(二)“小进规”企业遴选条件

1.企业注册在本市,设立2年以上(含2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产业政策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企业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2.上一年度产值超过500万元,连续2年复合增长率在25%以上。

3.上一年度实缴税金超过10万元,连续2年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

4.吸纳就业人数20人以上。

对于填补我市产业布局空白、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或具备关键产业领域专利核心技术、发展潜力大、产品市场前景好的创业型企业,可不受上述“小巨人”、“小进规”企业遴选条件限制。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

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申报希望工程企业。由县(区)经信部门根据遴选条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由县(区)统一向市经信委推荐上报。县(区)申报企业数量不限。

(二)评选

市经信委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照铜陵市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小巨人”、“小进规”企业评价评分标准(附后),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取舍的原则,最终确定50户“小巨人”企业和100户“小进规”企业。

(三)管理

1.月度管理。对入选希望工程的企业,建立企业库,并对入库企业的运行情况进行月度监测统计。

2.年度考评。每年年初,对入选希望工程企业上一年度的运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时,以企业当年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对照“小巨人”、“小进规”企业评价评分标准,对企业进行年度评分排序,并按以下原则进行动态调整。(1)“小巨人”企业:对年度评分排序靠后的5户企业进行调出。(2)“小进规”企业:对当年进入规模企业并能达到“小巨人”企业遴选标准的,进入“小巨人”企业进行培育,对达不到“小巨人”企业遴选标准的,继续培育一年后不再培育;对“小进规”企业年度评分排序靠后的10户企业进行调出;对连续培育2年仍不能进规模的企业进行调出。(3)对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因动态调整出现缺额的,分别按照“小巨人”、“小进规”企业评价评分标准进行遴选补充。

五、扶持措施

(一)专项资金支持

对入选中小企业希望工程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涉及企业发展方面的专项资金支持;优先享受市级各类涉及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支持。

(二)以奖代补支持

1.对“小巨人”企业年度综合排序前5名的进行奖励,其中:排名第一的奖励20万元,其余的各奖励15万元;对“小进规”企业年度综合排序前10名的进行奖励,其中:排名第一的奖励15万元,排名2—5名的每个企业奖励10万元,其余的各奖励8万元。

2.对新进规模的企业,按《铜陵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铜政〔2013〕13号)文件规定标准进行奖励。

3.上述2项以奖代补政策,企业同时符合的可同时享受。

(三)融资支持

对入选中小企业希望工程的企业,优先列入银企对接活动重点推介项目;优先列入铜陵发展集团投资支持对象;优先享受政府及政府控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的融资担保;优先享受各级财政设立的企业贷款周转金支持;优先支持以股权、债权、知识产权和合同质押方式融资;优先推荐开展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融资租赁等业务。

(四)培训支持

每年组织100名以上入选希望工程的企业高层管理者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

(五)公共服务支持

每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社会专业化的管理咨询机构对入选希望工程企业开展诊断咨询服务。

(六)市场开拓支持

每年组织一批入选希望工程的企业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工业品博览会等展览展销活动,并在费用上给予补贴。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行政组织推动。将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列入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议事日程。市经信委负责在做好希望工程企业的申报、遴选、管理、奖励等工作的同时,做好协调金融、财政、科技、商务等相关部门给予支持等服务工作。

(二)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将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工作纳入县(区)工业经济目标考核内容,以县(区)为单位,分解落实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督查考核。

七、本实施意见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铜陵市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小巨人”企业评价评分

标准

2.铜陵市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小进规”企业评价评分

标准

附件1

铜陵市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小巨人”企业

评价评分标准

评定内容

指标名称

分值

具体分值说明

企业贡献

(50分)

现价总产值

20

总量指标:实现现价总产值不足3000万不得分,达3000万元得10分,每增加400万元加0.1分,超过4亿元后,不再加分;速度指标:近3年现价总产值平均增长率不足20%不得分,达20%得10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本项得分上不封顶)

实交税金

20

总量指标:实交税金不足50万不得分,达50万得10分,每增加10万元加0.2分;速度指标:近3年税金平均增长率不足20%不得分,达20%得10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本项上得分不封顶)

吸纳就业人数

10

吸纳就业人数不足50人不得分,达50人得5分,每增加10人加0.5分。(10分封顶)

发展能力

(15分)

生产性设备或技术改造投入

10

投入不足300万元不得分,达300万元得1分,每增加100万元加0.2分。(10分封顶)

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占员工总数比重

5

比重达10%得1分,达15%得2分,达20%得3分,达30%得5分。(5分封顶)

评定内容

指标名称

分值

具体分值说明

竞争能力

(25分)

自主创新

20

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国家级认定的得10分,省级认定的得5分;制、修订1项国家标准的得10分,行业标准的得5分,省地方标准的得3分;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率低于1%不得分,达1%得2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2分,10分封顶;实用新型类专利:1件1分,5分封顶;发明专利类:1件3分,10分封顶;专利成果在企业内部转化的,每件3分,10分封顶;省级认定的新产品:每件3分,10分封顶;首家研制开发的成套或单机装备及关键部件产品:国家认定的每个10分,省级认定的每个3分,10分封顶。(各加分项可累加,20分封顶)

企业荣誉

5

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每个5分,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每个3分,高新技术企业2分。(各加分项可累加,5分封顶)

企业经营者

(10分)

企业经营者综合评价

10

由市经信委牵头,组织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统计局、人行铜陵支行、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联等部门共同对企业经营者予以综合评价(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2

铜陵市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小进规”企业

评价评分标准

评定内容

指标名称

分值

具体分值说明

企业贡献

(60分)

现价总产值

30

总量指标:实现现价总产值不足500万不得分,达500万元15分,每增加100万元加0.5分,超过2000万元不再加分;速度指标:近2年现价总产值平均增长率不足25%不得分,达25%得15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本项得分上不封顶)

实交税金

20

总量指标:实交税金不足10万不得分,达10万得10分,每增加1万加0.2分;速度指标:近2年税金平均增长率不足25%不得分,达25%得10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2分。(本项得分上不封顶)

吸纳就业人数

10

吸纳就业人数不足20人不得分,达20人得1分,每增加1人加0.1分。(10分封顶)

发展能力

(15分)

生产性设备或技术改造投入

10

投入不足50万元不得分,达50万元得1分,每增加10万元加0.2分。(10分封顶)

专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和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占员工总数比重

5

比重达10%得1分,达15%得2分,达20%得3分,达30%得5分。(5分封顶)

评定内容

指标名称

分值

具体分值说明

竞争能力

(15分)

专、精、特、新与协作配套

5

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得3分,企业为大企业进行协作配套的得2分。(5分封顶)

自主创新

5

实用新型类专利1件1分;发明专利类1件3分;专利成果在企业内部转化的每件3分;省级认定的新产品每件3分。(各加分项可累加,5分封顶)

企业荣誉

5

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每个5分,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每个3分,高新技术企业2分。(5分封顶)

企业经营者

(10分)

企业经营者综合评价

10

由市经信委牵头,组织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统计局、人行铜陵支行、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联等部门共同对企业经营者予以综合评价(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