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社区环境提升(老旧住宅节能改造)工程试点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社区环境提升(老旧住宅节能改造)工程试点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社区环境提升(老旧住宅节能改造)工程试点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社区环境提升(老旧住宅节能改造)工程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3日
铜陵市社区环境提升(老旧住宅节能改造)工程试点方案
为稳步推进社区环境提升(老旧住宅节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有序开展提升工程试点,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提升社区群众居住环境为目标,按照“建设精致大气之城”的总体要求,本着“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对全市老旧住宅进行节能改造及相关整治。坚持精心规划设计、精细施工管理,着力构建节能舒适、宁静雅致、秀美宜居的住宅小区。
二、工作目标
精心开展提升工程试点,不断探索总结工作经验,以中心城区为重点,逐步推开,为全面实施老旧平屋顶住宅小区环境提升工程奠定坚实基础,彻底改变老旧平屋顶住宅小区人居环境。
三、试点范围
从铜官山区、狮子山区分别选择建设新村(部分)、开源小区(部分)进行“平改坡”、立面整治、外窗更换、楼道刷白及相关整治活动试点。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8月以前)
市住房城建委拟订提升工程试点方案,指导工程方案设计并组织审核设计方案;辖区政府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宣传发动、征询居民意见、委托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委托监理等工作。
(二)施工阶段(2012年9月—12月)
辖区政府组织设计单位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中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施工前培训;中标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市住房城建委和辖区政府开展指导、检查、督促,确保提升工程于2012年12月底前完工。
(三)验收阶段(2013年1月)
市住房城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提升工程开展竣工验收,辖区政府组织整理工程决算资料并报请市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工程决算并审计。
五、提升内容
(一)搭设脚手架,安装安全网,拆除屋顶各类违章搭建的房屋和设施,清除屋顶堆放的杂物。
(二)拆除房屋立面各类吊挂物和擅自安装的各类广告、指示牌、标志牌,清除破旧遮阳棚。
(三)更换破损落水管、避雷设施。
(四)修复屋面渗漏,将平屋顶改造为坡屋顶,整理或重新布置太阳能热水器。
(五)修复外墙渗漏,按照整齐美观原则清理和布置各类外墙管线;对外墙进行清洗凿并进行美化粉饰。
(六)本着居民自愿和风格相统一的原则,由住户自行负责将各类外窗更换为具备隔热保温功能的门窗(政府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3予以补贴)。
(七)对房屋楼道内墙面进行刷白,将楼道走道灯更换为声控灯。
(八)对相关临街建筑进行整修,统一规范门窗、护栏、院墙、外墙颜色。
(九)涉及房屋本体其它确需整治的项目。
六、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建委:负责拟定提升工程试点方案;牵头审核提升工程设计方案,指导辖区政府组织实施;审查工程形象进度和资金拨付手续,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和考评表彰工作。
(二)市规划局:负责指导提升工程方案设计,参与设计方案审查。
(三)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市级承担的提升工程资金,按照经审查的工程形象进度和支付比例拔付提升工程资金;并依据市民生工程的各项规定,督查资金落实情况,督促工程进度。
(四)辖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提升工程,制定本辖区提升工程工作计划,编制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征询居民意见、工程招投标、违章搭建拆除、现场施工、工程决算等工作。
(五)市公安局:负责制止和查处工程推进中的暴力抗法行为,指导协调施工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工作。
(六)市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区拆除屋顶各类违章搭建,清理擅自在房屋立面安装的广告和标志等。
(七)市招投标中心:负责提升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市审计局:负责组织提升工程决算审计。
(九)市消防支队:负责指导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消防工作方案,对提升工程消防工作开展检查、督查。
(十)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提升工程的意义、进展和成效。
(十一)市信访局:负责及时受理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来信来访,督促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及时处理各类矛盾和投诉。
(十二)市监察局:负责对市有关单位和各辖区政府实施提升工程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各类管线单位:按照提升工程统一部署,清理好自有管线,并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提升工程相关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市社区环境提升(老旧住宅节能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提升工程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建委,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各辖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进提升工程顺利实施。
(二)做好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各辖区政府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和社区公告栏、社区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提升工程的意义、进展和成效,提高全社会对提升工程的认识,引导社区群众理解、支持、参与提升工程。
(三)充分尊重民意
实施提升工程的小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中:住宅顶层业主必须100%同意,更换窗户的住宅业主必须95%同意。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反复征集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体现民愿。努力将提升工程建成社会广泛认可、社区群众乐于接受、体现铜陵特色的民心工程。
(四)及时筹措资金
提升工程资金除业主个人承担一小部分外,其它全部由市、区两级按80%和20%的比例筹措,其中市级资金由市财政筹措。资金保障到位是提升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各有关部门、辖区政府要确保提升工程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五)强化项目管理
市住房城建委要组织有关专家高标准审核设计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提升工程开展检查、指导、协调,要严格组织竣工验收。各辖区政府要科学合理安排实施计划,严格日常监管,精心组织施工;要确保房屋住用安全,工程施工前,辖区政府必须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要建立项目意见征询、来信来访接待、现场施工安全、现场日常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进度督促等工作制度;要层层分解管理责任,逐项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责任追究。
(六)严格督查考核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市、区、直管社区(办事处)三级联动机制。市政府将在提升工程竣工验收基础上,对各辖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提升工程任务完成和职责落实情况,实施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1.铜陵市社区环境提升(老旧住宅节能改造)工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铜陵市社区环境提升(老旧住宅节能改造)工程
试点项目一览表
附件1
铜陵市社区环境提升(老旧住宅节能
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侯淅珉(市政府)
副组长:黄然(市政府)
成员:李必胜(市委宣传部)
刘鹏(市信访局)
周跃安(市监察局)
章红兵(市公安局)
孔健(市财政局)
何刚明(市住房城建委)
张和成(市规划局)
王仁海(市审计局)
骆昌汉(市行政执法局)
耿利华(市招投标中心)
查文彪(铜陵县政府)
昌红梅(铜官山区政府)
陈元中(狮子山区政府)
牛爱平(郊区政府)
蒋成勇(市消防支队)
彭德富(铜陵供电公司)
王灿华(铜陵移动公司)
江定华(铜陵联通公司)
陈德启(铜陵电信公司)
相关附件:
附件2.doc
http://zwgk.tl.gov.cn/XxgkNewsHtml/GA001/201209/GA001020503201209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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