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陵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与推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铜陵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与推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铜陵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与推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与推广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铜陵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与推广工程实施方案
为逐步改变我市农居普遍不设防的状况,稳步推进农村防震保安工作,全面提升农居防震抗灾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铜陵市防震减灾规划(2011—2015)》等规定,在“十一五”初步开展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基础上,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经济实用、抗震安全,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原则,扎实推进地震安全农居示范与推广工程。
二、实施范围
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点(小区)。
三、实施程序
(一)各乡镇按照有关要求向县(区)地震主管部门申报,经其初审合格后,报县(区)政府审定,再由县(区)政府向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工作小组办公室(市地震局)申报;
(二)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基本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专家评审、实地验收;
(三)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工作小组成员及专家共同投票推荐、确认;
(四)授牌、奖补。
四、申报内容和要求
(一)所建农居符合审批后的村庄规划,进行了科学合理的选址,并经有资质单位编制了详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
(二)所建农居选用了市建设部门提供或批准的建筑设计图集中的户型施工图;
(三)施工图纸的抗震设防要求与农居所在地的地震动参数或地震烈度区划图的要求相一致;
(四)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通过抗震验收。
五、补助和奖励标准
成片新建的农居每户按照3000元标准直补到户。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每户按照4000元标准直补到户。每年组织评选3—5个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宣教扎实、成效显著的地震安全农居工程示范村,实行授牌和奖励,奖励标准为每村3万元。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授牌、奖补。
六、实施时间
2012年到2016年底,共5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开发区)将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建设同步纳入本级民生工程大力推进。成立“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与推广工程”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市工作小组”),由市农委(新农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在市防震减灾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落实经费渠道。地震安全农居示范与推广工程奖补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1:1比例分别承担。
(三)严格评审标准。各申报点须在工程开工前即行申报,明确建设工期,通知市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勘查现场。专家组根据《铜陵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与推广工程考核评审标准》(见附件),向工作小组提供书面评审意见。
(四)强化宣传培训。县、区地震主管部门在市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在所有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申报点(小区)设立工程防震减灾宣传站,明确工程建管、宣传员,普及工程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业务技术知识,适时组织开展工匠专题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农村抗震设防意识和能力。
八、原有的政策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铜陵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与推广工程考核评审标准
附件
铜陵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与
推广工程考核评审标准
项目名称:时间:年月日
项目分值
考评内容
分
值
得
分
备注
一、立项规划
(15)
1.立项批文;
3
2.规划审查审批;
5
3.建筑设计方案;
2
4.规划落实。
5
现场查看与规划是否一致
二、设计与施工
(50)
1.施工图选用或审批;
10
2.施工图抗震设防地震动参数选用;
10
3.是否按图施工;
15
施工现场抽查与审查资料相结合
4.通过竣工验收。
15
三、地质灾害防治
(10)
1.近场地地质环境评价;
2
2.场地工程地质勘查;
3
3.防治意见明确;
1
4.防治措施到位。
4
无需防治的按满分计算
四、连片建设
(10)
30户以上至50户;
4
50户以上至100户;
5
100户以上;
6
水电路厕配套。
4
五、施工管理
(15)
1.成立领导小组;
2
2.组建施工现场工作组;
2
3.乡镇、村配备建管员;
2
4.施工管理台帐齐全;
4
5.宣教工作扎实有效。
5
总分
100
总分80以上且设防达标者可推荐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