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2010〕73号
颁布日期:2010-08-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2010〕73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五日

铜陵市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构建幸福铜陵,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现就在全市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乡统筹发展为原则,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幸福铜陵为目标,以加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农村环卫管理长效机制为核心,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基础条件,为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目标

根据铜陵市村庄布点规划、乡镇总体规划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年实施、整乡(镇)推进的原则,采取县(区)牵头、乡(镇)为主的方式,大力实施乡(镇)、村清洁工程,高效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切实抓好农村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和处理工作,建立健全以“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区)处理”为主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到2012年在全市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立农村保洁员队伍,健全农村环卫管理制度,确保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消除农村垃圾污染,使全市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标准,以“清洁卫生、无害处理、简便实用、群众满意”为要求,建设农村垃圾处置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环卫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善镇容村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铜陵市村庄布点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为指导,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市市容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协同开展“一书两图”(农村环卫项目建设意见书、环卫设施现状图、环卫设施布点规划图)的编制和审查工作,2010年要完成全市各乡镇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设施的选址。

(二)分步实施,加快建设。2010年,在铜陵县、郊区、狮子山区配备相应数量环卫专用车辆的同时,扎实推进环卫设施整乡(镇)建设,先期安排建设3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及其附属设施,配备相应数量环卫专用车和符合农村路况特点的垃圾收集转运车辆,建设垃圾收集中心和垃圾收集池,完善相关乡镇全域的垃圾收运系统。2011年再安排3—4个乡镇全域的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到2012年要全面完成我市各乡(镇)、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任务。

(三)完善机制,健全队伍。建立健全农村环卫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推行“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县(区)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不断完善农村环卫管理三项机制(农村垃圾户集村收机制、农村垃圾乡镇转运机制、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机制);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其他行之有效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切实做到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点存放、定时清运、有效处理。要与设施建设同步配备乡(镇)、村保洁员,确保到2012年在全市各乡(镇)、村建立起农村环卫管理和清扫保洁两支队伍。要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积极推行农业清洁化生产,实施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和农田废弃物,加快养殖方式转变,大力推行人畜(宅圈)分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有效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目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务必强化政策宣传,使广大农民朋友明确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的重要意义、治理重点、目标任务。要通过召开村民动员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深入发动,广泛调动农民参与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要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开展农民素质教育培训,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克服陈规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自己做起,爱护环境,保持村容整洁;要通过开展镇容村貌专项整治活动和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农民文明意识,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究卫生、崇尚文明、追求健康生活方式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切实搞好农村清洁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站在建设幸福铜陵和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强化领导,靠前指挥。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市容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农业委员会(新农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及县、区人民政府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容局,负责统筹协调农村清洁工作。

(三)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强化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细化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市市容局要牵头制定三年的清洁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分年度的具体乡镇,并建立相应的督查、考核、推进制度。县、区政府要全力推动本辖区农村清洁工程顺利实施,强化指导和督查;各乡镇要根据分年度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成立机构、配备人员、落实经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财政部门要建立农村清洁工程资金绿色通道,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5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的相关乡镇的村级垃圾收集系统网络建设以奖代补,包括配备符合村庄路况的垃圾收集转运车辆以及解决垃圾收集、转运费用和村级保洁员工资等。市、县(区)、乡(镇)财政按1:1:1比例给予配套补助。乡镇本级垃圾中转系统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另行安排资金。

(四)严格考核,长效管理。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农村清洁工程年度目标任务,详细制定年度考核指标,强化过程监督,把考评结果与资金挂钩,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确保农村清洁工程扎实推进。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总要求,把农村清洁工程纳入文明村镇、生态村镇考评。对推进农村清洁工作成绩突出、考评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要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清扫保洁运作模式,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对自家垃圾进行正确分类处理,督促保洁员定时清扫,定期收集村民家庭垃圾,彻底消除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形成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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