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铜陵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铜陵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办〔2013〕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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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0-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铜陵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铜陵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3日
铜陵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意见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
为改善我市交通秩序和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绿色交通”,促进城市可持续和谐发展,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精致大气之城”(2013—2015年)行动计划,创建“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城市工作目标。为确保目标如期实现,对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12年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幸福铜陵建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根本目的,以“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绿色交通”为主题,充分发挥公安、住建、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教育、市容执法等主力军作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构建和谐铜陵、幸福铜陵,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落实公交优先政策,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分阶段实施路网改造、停车场规划设施建设、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公共交通建设、交通秩序综合治理五大工程,通过3年(2013—2015年)建设达到交通管理先进城市,到2016年实现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创建目标,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2013年为规划落实之年,建立健全涉及城市交通各类规划。研究和预测随着城市发展而必然引发的交通问题,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进行科学合理长远规划,通过与省内外专业高校对接,建立产学研平台;全面开展城市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建设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并逐步健全完善评价体系,确保城市交通有序、和谐发展。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12年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尽快编制和完善《铜陵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铜陵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划》、《铜陵市停车场(库)建设规划》、《铜陵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城市交通年度报告》并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2013至2015年为城区道路路网结构、停车场建设、交通设施完善分步实施年。一是结合城区道路改造规划,打通城区“断头路”、“瓶颈路”,优化路网结构,落实道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二是按照城市停车建设规划“先城区、后外围”的原则,2013年在市区建设2至3处公共停车场,2014年根据规划逐步实施其他规划中的停车场建设,在最短时期内缓解停车难问题。三是按建成区道路交叉口数量,对交通信号灯进行合理设置,确保全市路口灯控率达到85%以上。四是全面开展对交通标志、标线摸排,解决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的系统性、方向性、连续性问题,实现道路标志、标线设计和设置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设置率达到95%以上。五是完善盲道和行人过街设施,建立安全、连续、舒适、畅通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系统。维护中小学校、幼儿园治安秩序,完善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80%以上。
(三)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一是积极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重点公交枢纽、首末站建设。2013年对义安大道、铜都大道、铜官大道、长江东、西路等公交站点进行港湾式改造,落实公交车港湾式停靠站设置20%以上。二是加快公交车停车场站建设,减少公交车占道(铜井路两侧)停放,提高公交车进场率。三是健全完善有利于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绿色城市交通系统,确保验收前达到“绿色交通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四是加大公交发展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落实城市公共汽电车标台数量与市区人口(万人)的比值≥8标台/万人。五是积极落实城区双向六车道以上(含)的交通繁忙路段开辟公交专用车道,使公交车专用道的道路长度占主干道总长度的比例≥6%,确保公交车辆的道路优先通行权,使公交运行速度平均提高16%以上。六是积极探索建立城市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并加强公交网络、交通换乘枢纽建设,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网,引导公交服务向居民社区延伸,落实市民选择公共交通的出行量占总出行量的比例≥21%以上。
(四)大力推进城市交通“三规范”。将交通“三规范”(规范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走、行、停行为)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提高“文明交通”在“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个人”评选活动中的评价比重。大力开展“建设文明交通,革除交通陋习”活动,在城区选择1—2条主干路作为文明样板路的示范点,通过“警民共建”、“军警共建”、“警校共建”等形式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文明交通”创建活动。
(五)建立城市综合交通指挥系统和交通信号协调控制。2013年—2014年为加快建设交通指挥控制工程系统年,建立由综合信息系统、执行系统、通信系统和指挥系统平台有机结合构成的交通指挥系统,提升对交通数据采集、处理、整合、存储管理和分析能力,提升组织协调、指挥调度辅助决策能力。
(六)开展交通管理综合整治。1.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紧密依托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有利契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综合整治。达到信号灯路口机动车出行守法率在95%以上;信号灯路口非机动车出行守法率在85%以上;信号灯路口行人出行守法率在80%以上。2.健全严重违法整治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持续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超速、中心区违法停车、违法变道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争取实现城区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力争全年辖区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杜绝发生恶性交通事故。达到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比例≤6%。3.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非法营运的整治,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结合铜陵实际,制定有关整治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缔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从事非法营运,并逐步取缔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从事营运。4.加强校园交通服务保障。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台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对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严查校车带病上路及驾驶人违法行为,杜绝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及其他非法营运车辆违法用于接送学生儿童。深入开展“护卫天使行动”,继续推动女子交警执勤警组,承担学生儿童上学、下学期间的护学任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学校教学大纲内容。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协调有关部门清理校园周边道路违法停车、占路摊贩,定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七)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党政机关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驾驶人员要与单位签定安全责任状。严格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各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向公安交警部门提出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减免处罚的申请,交警部门不得减免任何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的行政处罚。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3年4月至12月):准备落实阶段。组织准备和落实各项规划任务,分解各单位工作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对照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评价指标标准,抓重点,抓难点,抓亮点,保证工作不缺项,各项考核指标必须于2015年12月底前达标。同时,高质量整理编制各种创建资料。
第三阶段(2016年6月):迎检验收阶段。各责任单位认真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过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制定专门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搞好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公安、教育、住建、交通运输、城乡规划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要根据评价体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对照目标找差距,对照要求查问题,督促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总结近年来各项创建工作的经验教训,充分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研究发展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的作用,完善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城市交通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城市畅通工程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曝光影响畅通工程工作的不良现象,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要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交通法规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培养广大交通参与者良好的守法养成,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注城市交通、人人遵章守法”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县区要在辖区各单位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办事处)”、“交通管理示范社区”、“交通管理示范单位”、“交通管理示范学校”等创建工作。
附件:1.铜陵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评价指标任务
明细表
2.2013年城区畅通工程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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