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强降雪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强降雪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强降雪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2013年1月11日前,我市将持续降雪天气过程,7日后降雪增大,并可能出现大到暴雪,最低气温达-3℃左右,同时伴随积雪上冻现象。根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指示精神,现就全力做好低温强降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做好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市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此次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及时分析会商,不间断做出预报,并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市政府新闻办要会同市气象部门及通信运营企业,及时播报和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二要做好扫雪除冰防冻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省干线公路、铜陵长江公路大桥等桥梁的除雪保畅和客货运输保障工作,指导县、区政府疏通县乡公路等工作,并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安排调整运力,加大公交班车开行密度,保障市民和旅客出行;市住房城建委负责组织施工企业机械设备对市区主次干道进行铲冰除雪,保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组织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做好京台、沪渝高速铜陵段除雪保畅工作;县、区政府,各园区负责本辖区及居民小区除雪保畅工作,市直各部门负责包保责任路段积雪清扫工作,市市容局负责督促协调,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和出行条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出现强降雪天气,县、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现场靠前指挥,确保处置工作有力、有序。
三要保障城乡群众生产生活。市经信委、市住房城建委、市水务局等部门要做好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的管护、巡查,及时排查故障;市民政部门要做好受困受灾群众安置和救助工作;市商务部门要组织做好生活必需品供应;市农业部门及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农户指导,组织群众及时消除温室大棚积雪,加强保温防风,防范作物冻害;市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因灾伤病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四要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县、区政府、各园区及市交通运输、教育、民政、卫生、安监、国土、住建、海事等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切实做好车站、渡口、人行天桥、农贸市场、校舍、医院、敬老院、厂房、危旧房、工棚以及其他大跨度轻质结构房屋积雪凝冰的清除工作,防止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严防因雨雪冰冻引发的地质灾害,必要时提前转移人员。
五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告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县、区政府,市住房城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从6日起分别于每日16时前将除雪保畅和查灾核灾等情况报市政府应急办(联系电话:5880184;传真:5880611)。遇有重要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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