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1年度民生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0-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1年度民生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铜陵市2011年度民生工程考核办法》业经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铜陵市2011年度民生工程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2011年度省、市48项民生工程又好又快实施,真正将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推动我市民生工程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确保进入全省前三名,根据《安徽省2011年度民生工程考核办法》(皖政办秘〔2011〕138号)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4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铜政〔2011〕8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范围:县、区政府,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单位组织实施省、市政府确定的48项民生工程工作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县、区政府自行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不列入考核范围。

第二条考核原则:突出实施效果,力求群众满意;抬高工作标杆,确保领先位次;完善考核方式,规范评分操作;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考核组织:在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民生办牵头,组织市直有关成员单位实施。

第四条考核方式:

(一)县、区政府及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项目实施。市直责任单位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4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铜政〔2011〕8号)和省直主管部门制定的分项具体考核办法及项目实施办法,对照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及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的相关内容,制定各项民生工程具体考核办法(各项目考核责任单位分工详见附件)。

2.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市民生办)负责对民生工程资金保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月度考评结果进行汇总。

3.民意调查。市统计局负责对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情况进行考核。

(二)市直责任单位

1.月度考评。每月根据民生工程阶段性特点,设置若干项具体指标进行考评。

2.年终考核。根据市政府与市直责任单位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和实施民生工程有关要求,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进工作创新举措及项目实施运行效果等。

3.民意调查。市统计局负责对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考核。同时,组织县、区进行测评。

第五条考核得分:

(一)县、区政府及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总分4900分,48个项目考核每项按基准分100分评分,其中市直责任单位考核占80%,社情民意调查考核占20%;资金保障考核按基准分100分评分,其中资金保障90分,月度考评10分。市直责任单位于今年底前完成民生工程年度考核工作,考核成绩拉开档次,不打满分,排出名次。

(二)市直责任单位:总分100分,其中月度考评10分,年终考核60分,民意调查20分(具体为满意度10分、知晓度6分、支持度4分),县、区测评10分。

第六条考核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县、区政府及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责任单位按得分高低或得分系数设立“2011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省级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市级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各若干名。由市民生办根据得分排出考核名次,提请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审核;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研究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市政府对获奖单位进行通报表彰,给予物质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在全省考核未获得先进位次的,给予相应处罚。考核结果向全市通报。

(一)县、区政府及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对考核得分系数(实际得分除以应得分)在0.9以上的,按照得分高低排序,授予“2011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若干名。

(二)市直责任单位

1.对承担省、市民生工程项目的单位:

在全省考核中所有项目均获前3名或所有项目累计得分为前3名,且在市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的单位,直接授予“2011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

在全省考核中所有项目均获前3名或所有项目累计得分为前3名,但在市考核得分未达90分的单位,直接授予“2011年度省级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

2.对只承担市民生工程项目的单位: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按照得分高低排序,授予“2011年度市级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若干名。

(三)凡在全省考核(含民意调查)中未获得前3名的,取消表彰资格。

(四)凡在全省考核(含民意调查)中位于第3名以后且退位的,取消表彰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1.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等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全省考核(含民意调查)中比上年退类的;

4.在全省考核(含民意调查)中被扣分影响全市进位的。

(六)凡在全省考核(含民意调查)中位于后3名或得分最低的,当年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给予经济处罚。

第七条考核细则:由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制定。

第八条本办法由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民生工程考核责任分解表

附件

民生工程考核责任分解表

牵头部门

省民生工程项目

市民生工程项目

市发改委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市教育局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高中职和普通高中困难学生资助、校舍安全工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

学前教育标准化建设、农村学生乘车安全工程

市民政局

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

敬老和安养工程、城乡特困群众“阳光”救助制度、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社区工作用房)

市人社局

城镇居民医保、农民工技能培训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业援助工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特大医疗费用统筹制度

市住建委

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棚户区改造工程、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市交通运输局

农村危桥改造工程

城乡公交优先工程、洲(圩)区水上交通安全工程

市农委

新型农民培训、农村沼气建设

菜篮子建设(蔬菜基地)

市水务局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市文广新局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家书屋”工程

牵头部门

省民生工程项目

市民生工程项目

市卫生局

新农合、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与生活救助(市民政局配合)、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工程

市计生委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和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

市残联

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敬老和安养工程(贫困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

市妇联

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

市行政执法局

农村清洁工程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市商务局

家电以旧换新

食品安全工程(早餐示范)、菜篮子建设(菜市场建设)

市环保局

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市公安局

主城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

铜陵报社

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社区阅报栏)

市广播电视台

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公共活动场所广播)

市财政局

政策性农业保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家电下乡,并对民生工程资金配套、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市统计局

进行社情民意调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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