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实施39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关于2012年实施39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3-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2012年实施39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意见》(皖政〔2012〕1号),市政府决定,2012年全市实施39项民生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定33项民生工程
(一)新增3个民生工程项目。
1.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在全市开展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基本满足“有园上、上得起”的要求。2012年,改扩建公办幼儿园9所。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引导城乡居民积极自愿参保,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69.01万人。2012年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各试点县(市、区)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3.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设施为基础,依托各级公共图书馆、乡镇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向社会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数字信息化服务。2012年,完成23个乡镇、2个街道、6个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
(二)提高6个民生工程项目标准。
1.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2012年,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
2.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2012年,将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提高10%。
3.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2012年,将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提高10%,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60元;市区重度残疾人补助标准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400元。
4.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2012年,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2011年的小学425元、初中625元,提高到小学525元、初中725元,免费提供城市学生国家课程教科书及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印制作业(含寒暑假作业)和作业本。
5.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2012年,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200元/人提高到240元/人。
6.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补助标准。2012年,将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0元/人提高到240元/人。
(三)调整5个民生工程项目内容。
1.调整农民工技能培训政策。2012年,将原农民工技能培训项目调整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
2.合并增加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2012年,将原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中的精神病患者药费补助合并为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增加0-6岁聋儿、肢体残疾、脑瘫、智障、孤独症等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内容。
3.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政策。2012年,将符合奖励扶助政策的“半边户”(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的农村户口一方纳入奖扶对象,按现有标准给予补助,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纳入特扶对象,分别给予一级、二级、三级人员每人每月300元、200元、100元补助。按照国家政策,提高计生奖扶和特扶标准。
4.调整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2012年,继续执行家电下乡政策;以旧换新政策于2011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不再实施。
5.调整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政策。2012年,艾滋病人生活救助转入部门正常工作,原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项目调整为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
(四)退出3个民生工程项目。
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光荣院建设工程已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自2012年起退出民生工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自2012年起转入部门正常工作。
(五)继续实施19个民生工程项目。
高校、中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儿童)福利院建设,校舍安全工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城乡医疗救助,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公租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19项民生工程,继续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1〕1号)规定执行。
二、关于市定6项民生工程
(一)新增2个民生工程项目。
1.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通过建设街道文化站,实现文化惠民,推动文化强市。2012年,市区建设17个街道综合文化站。
2.农村小学优化布局改造工程。2012年,结合新农村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从强化师资、改善农村小学办学条件等方面优化全市农村小学教学点布局,进一步深化城乡均衡教育发展。
(二)退出2个民生工程项目。
市区棚户区拆迁改造安置工程自2012年起转入部门正常工作,推进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实施内容纳入省定项目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中。
(三)继续实施4个民生工程项目。
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就业扶持工程,“菜篮子”工程,城市公交建设工程等4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
三、工作要求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富民强市主线,坚持民生为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动创新、优美、和谐、幸福新芜湖建设。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要把民生工程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健全民生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做到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推进民生工程整体合力,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全力保障资金。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民生财政理念,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民生工程资金,使所有民生工程项目有序实施。要加大各类民生工程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统筹使用,使补助类项目资金及时发放到人,工程类项目资金按进度拨付到位。要严格执行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监督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管养机制。工程类项目所在地政府是后续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当地工程类项目主管部门是具体责任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程类项目的管养措施,明确管养主体,落实管养经费,同时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着力构建已建成项目的后续管养长效机制,确保其更加持久地造福于民。
(四)提升宣传效果。要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努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动态反映民生工程全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民生工程。
(五)加强督查考核。要改进督查方式,加大督查力度,促进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具体落实。要继续完善目标责任制,健全绩效评价体系,严格考核评比,鼓励争先进位,注重社会实效,真正将民生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精品工程。
二O一二年三月八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