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芜湖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芜政办秘〔2015〕7号
颁布日期:2015-01-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芜湖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芜湖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1月7日

2015芜湖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大市、特色精品农业强市,展示农业产业化最新成果,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名称、主题

名称:2015芜湖农产品展示展销会。

主题:绿色品牌创新引领

三、办会宗旨

按照节俭务实高效的办会原则,以“展示农业成果、引领品牌创建、提升竞争能力”为宗旨,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为方向,以展示展销为手段,促进地产农产品流通,丰富城乡人民生活。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2月6日-2月8日(星期五至星期日),会期3天。

地点:芜湖国际会展中心。

五、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芜湖市人民政府。

承办:市农委、市贸促会,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镜湖区、弋江区、

鸠江区、三山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芜湖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

六、组织机构

成立2015芜湖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组委会。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和有关副主任任副主任,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贸促会、市工商局、芜湖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无为县人民政府、芜湖县人民政府、繁昌县人民政府、南陵县人民政府、镜湖区人民政府、弋江区人民政府、鸠江区人民政府、三山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下设综合组、展示展销组、安保组、宣传组、后勤组。

各县区成立分组委会,并确定1名联络员,于2015年1月15日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七、展示内容

(一)场馆安排。四县四区分别设立展区,具体位置根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并结合抽签方式确定。设立外市展区,邀请省内部分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展。设立农产品电子商务展区。

(二)参展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级蔬菜标准园一般都应参展。

(三)展品范围:

1.农副土特产品:粮油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食用菌、果蔬类产品等;

2.食品类:各类休闲食品、速冻食品、罐头食品、调味品、酱制品、蜂产品、乳制品等;

3.饮品类:果汁饮料、蔬汁饮料、茶饮料等;

4.苗木花卉等。

(四)展品要求。本年度展会明确参展企业作为参展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明确各展团对所推荐企业和产品的审查与把关责任。坚决杜绝无照企业和无商标、无包装以及假冒伪劣产品参加农展会。农展会参展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组委会将追究企业所在展团的责任。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做好筹备工作。组委会各工作组要尽职尽责,主动协调,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厉行节俭办会。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务实办会。展会要办出新意、办出新风,办成明快、简朴、热烈的盛会。展会将统一按标准展位布置,县区展区门脸要简洁大方。

(三)突出提高效能。要突破传统的办展思维模式,充分利用展销会平台,创新展示展销方式,确保展示展销会取得明显实效。

(四)确保安全。要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制定预案,强化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会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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