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4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4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芜政办秘〔2014〕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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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4-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4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4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2014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将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1500套,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24593户,基本建成51486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9954套,城市棚户区10026套,国有工矿棚户区1506套)。根据各目标责任单位上报的2014年度目标任务数及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见附件)分解下达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民生工程、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对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继续全力以赴,统筹抓好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尽快启动。各责任单位要抓紧做好2014年建设项目前期,落实建设用地,合理选址布局,科学规划设计,及时筹措建设资金,做好项目征收、招投标、建设等各项工作。要同步规划建设市政道路、水电气管网等配套设施,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方便居民生活。
三、完成目标。省政府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2014年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目标责任单位要确保2014年11月前完成省下达的开工任务,年底前全面完成基本建成任务。大力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健全保障对象准入联动审查机制,实施使用过程动态监管,确保公平分配、科学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芜湖市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4年芜湖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
3.2014年芜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目标任务
分解表
2014年4月5日
相关附件:
芜政办秘[2014]5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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