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芜政办秘〔20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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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1-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13年1月9日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
市教育局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市教育系统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师生的公共安全意识与能力,支持中小学大力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活动,推动平安发展、和谐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使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安全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2.基本原则。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着眼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着眼于学生的个性发展,着眼于增强学生在自然和社会中的实践体验,为营造健康和谐环境奠定基础。坚持认知、体验与实践相结合,预防、干预与矫治相结合,自重、互助与援助相结合,学校、家庭与社会相结合,发展、渗透与专门课程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强化、养成习惯。
3.工作目标。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知识和生存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学生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的态度,树立积极的人生观。
二、教育内容
1.主要内容。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等6个模块。重点是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四个方面。通过实施安全教育进课堂,帮助学生了解基本的保护个体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知识,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正确处理个体生命与自我,他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
2.选择内容。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做到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要把不同学段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有机地整合起来,统筹安排。对不同学段各个模块的具体教学内容设置,可以根据地区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1)小学1-3年级的重点教育内容:了解有关安全事故的危险和危害,初步学习有关安全常识,学会自我保护和求助、求生的简单技能。学会正确使用和拨打110、119、120电话。
(2)小学4-6年级的重点教育内容:了解有关安全事故的危险和危害,学习并掌握有关安全常识,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初中年级的重点教育内容:了解有关安全事故的危险和危害,学习并掌握有关安全常识,理解相关安全的重要意义,能主动分析有关安全隐患,寻求解决方法,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逃生避险的能力。
(4)高中年级的重点教育内容:了解有关安全事故的危险和危害,学习并掌握有关安全常识,基本掌握和简单运用有关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的相关技能,进行自救、自护;树立正确的安全道德观念,在关注自身安全的同时,去关注他人的安全,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三、过程方法
在中小学开展公共安全教育,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两个重要阵地,把公共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课堂教学。中小学校要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分阶段分年级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公共安全知识教育。各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要挖掘隐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与显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一起,有机结合学科教学,按照要求予以落实。小学阶段主要在安全与健康、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课程中进行,中学阶段主要在安全与健康、思想品德、生物等课程中进行。
2.活动引领。各校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外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脱险技能。利用班会、团队活动、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征文比赛、实地参观和演练等活动方式,多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公共安全教育可以针对单一主题或多个主题设计教学活动,通过游戏、实际体验、影片欣赏、角色扮演等活动,也可运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教育手段,探索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教学组织形式,增强公共安全教育效果。公共安全教育的形式在小学以游戏和模拟为主,初中以活动和体验为主,高中以体验和辨析为主。
3.安全演练。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逃生演练和遇险自救等安全演练活动,应根据当地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其发生规律,结合本校实际,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认真制订演练预案,每所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安全演练活动,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4.警示教育。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市教育局拍摄了《交通安全警示片》、《防溺水宣传片》、《消防安全宣传片》等系列安全教育片,并刻录成光盘,免费发放到各级各类学校。学校要将各类安全教育片融入到安全宣传教育课程中去,让各类安全教育片进班级进课堂,让学生了解到生命的可贵,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5.部门联动。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家长强化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意识,指导家长了解和掌握安全教育的科学方法,主动争取家长和社会对安全教育的支持和帮助。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纳入本部门工作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推进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市公安交警支队主动进校园宣传交通法规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非客运车辆及其他不安全车辆,确保行路安全。该项活动每年进校园1次,学校覆盖率达100%。
(2)市体育局会同市教育局每学期对中小学体育教师开展一次有关体育锻炼的安全知识培训,并充分利用学校或社会游泳场馆(池),向中小学生传授游泳技能;同时,积极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各级体校游泳教练员的作用,帮助指导学校开展游泳课程教学。
(3)市城乡规划局在新建具备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可规划设置游泳池等设施,并免费向学生开放,让学生反复训练,切实掌握游泳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4)市消防支队主动进校园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用气、用煤或实验操作防火等消防安全知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师生提高应对火灾险情的能力,掌握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指导培训教职工学习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学校消防队伍建设。对学校组织开展的消防演练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对消防演练的方案和应急预案,要认真审查,在演练过程要派专人现场指导。每年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的学校至少开展1次消防检查,覆盖率达100%。
(5)市卫生局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师资,配合教育部门向学生传授卫生防疫和心理健康知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对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等常规事件的处置能力。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宣传正确的溺水抢救和自救知识,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和自救常识。
(6)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调社会资源,力所能及地为学生的健康安全创造良好环境,开展适合中小学生的体育健身、消防安全、动手实践等的生存训练活动。
四、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成立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领导与协调工作,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地震局、市文化委、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要比照成立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领导机构。
2.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宣传栏、网站等宣传阵地进行公共安全教育活动,加大公共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共同营造公共安全教育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发公共安全教育的软件、图文资料、教学课件、音像制品等教学资源,供各级各类学校使用。
3.投入保证。为了保障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县两级必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购置安全教育图书、资料、影像作品供教师、学生使用,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演练活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4.考核评价。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活动的评价和督导,并将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学校校长和教师的重要依据,把公共安全知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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