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关于2009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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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2009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实施2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09〕1号),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市政府决定,2009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提高,深入推进原有的17项民生工程
按照省政府“巩固、规范、完善、提高”的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十八项民生工程的意见》(宿政发〔2008〕6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策,提升水平,继续实施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供养、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17项民生工程。全市农村中小学47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已于2008年圆满完成,自2009年起,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纳入正常工作安排,不再列入民生工程项目。
二、拓展内涵,大力实施新增的11项民生工程
按照省政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求,2009年全市新增实施11项民生工程。
(一)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新建、改建、扩建力度,提高集中供养率。2009年增加3600个床位。
(二)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2009年对3.8万已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予以生活救助,其中城镇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农村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360元,缓解重度残疾人医疗康复支出负担较重、生活水平偏低等困难。
(三)新型农民培训工程。2009年培训新型农民4530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28500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510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8700人,农民创业培训3000人。
(四)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09年对46000名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
(五)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09年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免费婚前医学检查12200对以上,完成2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以乡(街道)为单位达到90%以上。
(六)“农家书屋”工程。满足基层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建设“农家书屋”。2009年在全市建设351家“农家书屋”;每个农家书屋配置标准为2万元。
(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大力繁荣农村文化,到2010年,基本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建设目标。2009年建设2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投资40万元,其中建设资金30万元,配套设施资金10万元。
(八)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09年在58个行政村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村投入3万元,建设一块混凝土标准篮球场,配备一副标准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
(九)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创新支农方式,构建市场化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按照《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8〕42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由各级财政和投保户共同承担。
(十)农村沼气建设工程。推广使用沼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2009年建设4342口沼气池,开展改厨、改厕、改圈,建设1个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209个乡村沼气服务网点。
(十一)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09年对20座病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其中继续实施2008年省计划内小(二)型水库加固工程9座、新增开工省计划内小(二)型水库加固工程10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1座。
三、合力攻坚,切实加强实施民生工程工作措施
今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牵涉部门增多、政策措施复杂、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要健全抓执行、抓落实的机制,雷厉风行,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形成合力。各县区政府要以奋发有为的姿态、攻坚克难的勇气、扎实过硬的作风,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扎实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一)健全机制,加强协调调度工作
各县区要定期召开民生工程协调小组会议,定期汇总分析民生工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各级民生办、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协调服务到位、资金到位、监管到位。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要加强科学规划,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督促检查,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联络员制度和情况报送制度,积极主动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进民生工程取得新成效。
(二)落实资金,加强资金保障工作
落实好资金是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各地要将落实民生工程资金作为重中之重的环节来抓。各县区要勤俭节约,切实加大民生工程资金筹集力度,进一步压缩一般性开支,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挤出资金,全力保运转、保民生,确保把资金用在刀刃上,保障28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防发生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加快民生工程资金拨付,进度要略快于序时和财政支出进度。上级补助政策明确的,可以先期垫付资金,工程类项目要提高前期工程资金拨付比例,保证项目及时快速实施。
(三)夯实基础,加强规范管理工作
各地要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创新工作机制,规范资金管理,落实惠民政策,健全档案管理等,进一步规范运行管理,夯实基础工作。要整合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充实一线工作力量,安排专人负责民生工程协调汇总工作。对发放或补助到人的项目,要推广惠民直达工程“五个一”,严格实行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对工程类项目,要大力推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六制”管理。
(四)扩大宣传,加强普及政策工作
把民生工程政策交给群众是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地要注重用民主的方式推进民生工程,狠抓各项政策落实,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政策宣传的新形式、新方法,多角度、多层面的深入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要面向基层加大宣传力度,进村入户、扫除盲点,发动村委会、居委会、社区等基层工作机构,就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通过宣传栏、标语、短信、黑板报、明白纸、公开信等办法,让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使民生工程成效接受群众监督。
(五)严格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工作
市县区民生办要继续采取随机抽样,实地走访验证,加大样本点抽查,加大扣分权重,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成绩。年度考核仍按综合考核、单项考核、社情民意调查三种方式展开。各地要简化督查方式,改进督查方法,更多地采取暗访、互查、社会调查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提升督查效果,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特别是对工程类项目,要加强前期检查力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民生工程的实效。
二○○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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