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2009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2009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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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5-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宿州市2009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宿州市2009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宿州市2009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环保部等部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环发〔1999〕9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为目标,坚持“以疏为主、疏导结合”的工作原则,严禁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9年5月初到9月底全市秸秆禁烧。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已成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组成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环保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市禁烧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加强现场环保执法力度,发现焚烧行为责令立即停止,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处罚,控制因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污染和生态破坏。
市农委:配合各执法部门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焚烧行为责令立即停止,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
市农机局:负责与农机手签订责任书,严格规范农机手操作规程,千方百计控制机收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5公分,推广留茬10公分以下,对违规农机手扣留作业证,记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作业。
市交通局:负责对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查处。
市监察局:负责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行政监督,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处理
市公安局:负责对寻衅滋事、不服从管理或因焚烧秸秆造成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林业局:负责对因焚烧秸秆烧死树木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从快从重处理。
市安监局:负责对因焚烧秸秆所引发安全事故的监督管理。
市广电局:负责对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宣传报道,通过电视、电台公布秸秆禁烧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进行曝光。
市消防支队:负责禁烧期间的防火宣传、巡查和预防、消除火灾工作,严格按照《消防法》从快从重处理火灾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本方案制定本辖区秸秆禁烧实施细则,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县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参照市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组织,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禁烧工作。市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考评体系,各县、区与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实行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强化工作责任
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在此基础上,实行县区、乡镇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度,村(居)两委包干到村民小组,村(居)民小组包干到农户;市直部门建立分片包县区制度,由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总体工作要求,组成工作组派驻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协调解决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强化督查巡查
建立健全多层次督查巡查监控网络。
一是实行责任督查。由市监察局牵头,对各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部门各督查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较严重焚烧秸秆现象的县区和乡镇,要予以通报;对首发案件和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
二是开展工作巡查。建立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的秸秆禁烧巡查制度,设立举报投诉组、应急监测组和巡查组,关键时段实行全天候巡查,24小时接报处置,全方位构建秸杆禁烧监控、巡查和调处体系。
三是加密日常检查。各县区建立严密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三级巡查包保网络,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巡查组,切实加大督查的力度和密度,严防死守,盯紧看牢,确保万无一失。市禁烧办建立和疏通信息通报、上传下达、相互交流的渠道,通过“工作简报”、“督查专报”、“禁烧热线”等平台及时发布禁烧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引导舆论关注,对禁烧工作进度、典型做法、存在问题等情况日查日报,及时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落实。
(四)严格考核奖惩
各级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和奖惩激励措施,突出重奖重罚的工作导向,强化关键环节、敏感部位、管理源头的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和落实考核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对禁烧期间组织得力、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第一例违禁行为”和禁烧不力的地方和个人,直接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和政纪处分。
(五)广泛宣传发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召开大会,层层发动,全面动员,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靠前指挥调度。形成政府负责、领导重视、部门落实、群众参与、媒体监督、合力促禁的高压态势。
二是加大宣传密度频度广度深度。各地广播、电视、报纸等所有媒体都开辟专栏,在禁烧期间主要时间段做到天天有图像、天天有声音、天天有文字。组织新闻采访组,奔赴禁烧一线采访报道,营造舆论声势。
在全市范围内张贴政府通告,布置标语;针对各类相关人群,致函通告,使人人都成为秸杆禁烧宣传员和监督员。
三是把政策宣传到每一农户家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构筑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网络体系,确保每一农户都能认清形势、了解政策、自觉参与。
(六)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必须遵循“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原则,全面启动实施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从禁烧入手,推动秸杆综合利用,使秸杆经济成为全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对此,华电宿州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在夏收期间要全力组织秸秆收购,引导秸秆经纪人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及市区周边等重点地区加大收购力度,确保重点防控区域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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