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行政服务四个一工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实施行政服务四个一工程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争创“四型”机关争做优秀公仆活动的意见》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行政服务“四个一工程”作如下通知。

一、目的意义

实施“四个一工程”是对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对建立和畅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绿色通道”、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市直相关部门要以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主题,以建立服务规范、运作高效的审批方式为重点,做到行政审批“一门进、一费清、一章结、一人包”,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5月10日至5月31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直相关部门尽快对照“三定方案”,结合部门内部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确保行政审批服务科和相关人员进驻中心办公并授权到位,使项目的审批办理等环节全部由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

(二)继续完善基建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设(5月10日至7月20日)。针对审批平台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依法透明原则、项目进驻原则、职能整合原则、限时办结原则,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到“一统四联”,即统一受理、联合图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联合收费,真正做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大厅外无审批。

(三)切实落实好行政审批“三个一”工作制度(5月10日至7月20日)。学习借鉴外地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推行行政审批“一章结”服务制度,实行各类企业注册“一表制”,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收费实行“一费清”。具体就是:对投资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口受理、分头办理、同步审批、一章办结”。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投资项目性质分为企业设立、政府性投资、企业投资三个大项目,指定分别由市工商窗口、发展改革委窗口、住房城乡建设委窗口作为主办窗口,负责启动、衔接整个流程。实行“一窗受理、一窗发证”,落实“一章办结、超时默认”。审批项目收费在中心统一收取,所收资金直接纳入财政专户,资金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实行重大项目“一对一”帮扶的“保姆式服务”(5月10日至7月20日)。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对重大投资项目开设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对一”帮扶的“保姆式服务”。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协调联系,并实行项目与领办后备干部对接,后备干部与企业实行“一对一”帮扶,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联办、代办、全程跟踪的“保姆式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召开企业发展座谈会和上门征求意见的方式,及时了解企业的困难和需求,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服务方式。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对照“四个一工程”内涵的要求,市直相关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及时召开机关动员会,成立实施行政审批服务“四个一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争创“四型”机关、争做优秀公仆活动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的重点,围绕“四个一工程”重点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召开窗口单位会议,专题动员。召开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的市直窗口单位“四个一工程”专题动员会。

(四)个别约谈,解决难题。由市监察局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分别对“四个一工程”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个别约谈,查摆存在的问题,明确完成时限和目标。

(五)制订考核措施,加大考评力度。市行政服务中心要配合市监察局拿出切实可行的考核措施,加大考评力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对各相关部门任务分解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并把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加大宣传力度,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大实施行政服务“四个一工程”宣传力度,营造氛围,特别要认真总结,大力宣传“四个一工程”实施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不明、效率不高、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七)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与市直相关单位的交流与协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窗口的指导和支持,各窗口之间要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合力。

附件:1.“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2.完善基建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3.落实行政审批“三个一”工作制度工作任务责任

分解表

4.实行“一对一”帮扶的“保姆式服务”工作任务

责任分解表

二○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附件2

完善基建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设

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附件3

落实好行政审批“三个一”工作制度

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附件4

实行“一对一”帮扶的“保姆式服务”

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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