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尽快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宿政办秘〔2009〕65号
颁布日期:2009-07-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尽快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宿政办秘〔2009〕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是二十八项民生工程之一。为尽快解决我市病险水库安全隐患问题,省政府已分批下达我市2007年、2008年度共计27座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其中列入国家计划5座,列入省计划22座。目前已完成14座,但与上级的要求差距很大,进度在全省排名靠后,主要原因是县级配套资金没有及时足额到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尽快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2007年、2008年度27座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累计批复投资6979.03万元,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政策规定,其中中央投资1980万元,省补助2363万元,市级配套223.38万元,县级配套2412.65万元。目前中央投资、省级补助和市级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县级配套资金仅到位343.87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14%,资金缺口达2068.78万元。各县区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分别是:砀山县加固任务2座,应配套资金445.87万元,其中1座小型水库配套资金已到位,岳庄坝中型水库应配套资金402万元未到位;萧县加固任务8座,应配套资金628.02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占16%;埇桥区加固任务10座,应配套资金910.13万元,实际到位200万元,占22%;灵璧县加固任务5座,应配套资金380.5万元,尚未到位;泗县加固任务2座,应配套资金48.12万元,尚未到位。省政府要求2009年底前必须完成2007年、2008年度工程建设和验收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二、目前,我市已处于主汛期,确保病险水库安全度汛是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把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加强督促协调,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7月底前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市政府将于近期专门召开调度会,专题听取各县区政府关于配套资金落实进度及落实措施的汇报。同时,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也将对各县区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附件:宿州市2007~2008年度27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资

金情况明细表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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