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9-05-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实施二十八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09〕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民生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切实提高民生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加强此类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民生工程项目管理摆上突出位置

加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保证。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认清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在民生工程实施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民生工程项目管理上来,加大监管力度,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努力把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完善措施,狠抓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要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着力抓好项目的招投标、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和项目审计等工作。具体工作中,重点落实好六项制度:

(一)实行法人负责制,落实项目责任主体。建设项目方案已经确定后,各地应建立项目法人负责制,落实项目责任主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应对项目规划、资金筹措、施工进度、建设质量、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负责。项目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法人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确保项目阳光操作。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土建工程、设备物资、技术服务等,要全部采取市场化运作,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择优选择信誉好、价格低、有资质、实力强的施工单位和供应商。严禁暗箱操作,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擅自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有条件的县区或部门要积极探索试行工程项目代建制,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三)实行合同管理制,严格项目合同签订与执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定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民生工程项目,对不履行合同承诺、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的施工企业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行工程监理制,严把项目建设质量。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地要通过招投标等方式,择优选择懂技术、善管理、责任心强的中介监理单位和人员,对民生工程项目建筑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进行全过程监理,努力做到施工进度与工程监理同步,材料进场与监理记录一致,竣工验收报告与工程监理报告相符。对施工单位不按设计进行施工,建筑材料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整改到位。对监理人员不按照合同规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扣减监理经费、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监理责任。

(五)实行竣工验收制,落实项目跟踪问效。项目法人要加强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各县区要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民生工程项目进行检查,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市直相关主管部门在各县区验收的基础上,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项目计划执行、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项目建设地点是否变更、规划执行是否到位、工程.质量是否达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工程监理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现场查验,确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六)实行资金报账制,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所有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都要实行报账制管理,严禁以拨代支。项目实施单位在报账时,必须按照规定提供项目相关材料,主要立项批准书、项目施工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预付资金审批表、项目工程进度情况报告、项目监理意见、项目工程(预)决算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报账申请书及税务发票等,经项目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到财政部门报账。财政部门在具体办理报账手续时要对工程发票的合规性、收付款方与合同签订的一致性、审批手续的完整性进行把关,并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资金直达施工单位或商品、劳务供应者,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强化落实,确保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各负其责,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力做好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标语、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使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深入人心。同时,要广泛宣传项目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充分调动广大干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掌握工程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要加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调研,不断完善管理措施,确保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成效。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市对县区民生工程年度考核内容。

二○○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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