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宣政办秘〔2015〕1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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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15号),加快推进我市计量事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民生计量、安全计量、能源计量为重点,加强计量基础建设、法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全市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立,进一步完善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市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为宣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技术基础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15年底,基本完成市、县两级技术机构保障能力提升任务。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50项,其中市级技术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60项以上。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0%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商品过度包装平均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完成对国家和省发改委确定的“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和“千家企业(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名单中的53家年综合能耗0.5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资源计量首次审查工作,上述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达标率90%以上、受检率达到90%以上。
到2020年,全市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80项,其中市级技术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80项以上,使量传溯源体系进一步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需要。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商品过度包装平均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积极引导服务业单位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培育创建20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全市年综合能耗0.5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达标率95%以上、受检率达到95%以上;20家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基本实现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逐步构建基本满足生态城市建设和转型升级需要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平台。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三一)强化民生计量监管
加强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食品安全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计量监管,在服务业领域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以服务民生为主题的计量惠民工程,逐步实现集贸市场、基层医疗单位在用计量器具免费强检,提高集贸市场和社区、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计量器具受检率与合格率。创新监管模式,强化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管。强化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等“民用三表”的首检及到期更换工作,加强加油机、加气机、衡器等重点计量器具的强检工作。
(四二)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
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监管,依法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审查,组织开展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能源资源计量专家人才库,积极培养能源资源计量专业人才。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落实管理制度,实行能源资源消费分类计量。推进城市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和检测平台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工作,强化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实现精细化管理,积极发挥能源资源计量在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五三)强化安全计量监管
加强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石油石化、冶金、化工等行业以及食品药品生产、机动车检测、消防、环境监测、特种设备使用等企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监管。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和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确保安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法处于受控状态。定期开展计量安全风险排查,建立计量安全预警机制和风险分析机制,制定计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六四)加强计量基础设施与计量服务平台建设,提升量传溯源与服务保障能力
以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为主体,以健全量传溯源体系为基本架构,科学合理规划全市量传溯源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分层级、分项目、分阶段提出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提升计划,建立完善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和基地,加快提升计量技术机构服务宣城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逐步整合全市国家法定及授权计量技术机构、部门计量技术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计量技术能力,实现大型、专业计量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积极营造开放、共享、互惠的计量研究实验环境。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为计量检定校准工作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实验室工作环境,重点支持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生命科学等重点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加快填补我市量传溯源体系空白。积极参与和组织计量比对活动,保证我市量值准确可靠。
(七五)加强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研究
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医药化工、纺织服装、冶金、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计量标准研究,有效拓展计量标准量程,提高准确度。提升热工、化学、电学、声学、光学、冲击振动等专业计量标准水平。加强食品药品、临床检验、生物、环保等领域标准物质研究。
(八六)加强计量测试技术和测试方法的研究,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
围绕我市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发展需求,研究具有产业特点的量值传递技术和产业关键领域关键参数的测量、测试技术,开发产业专用测量、测试装备,研究服务产品全寿命周期的计量检测技术。重点加强新型传感器技术、交通运输、生物安全、医疗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能源资源、生态建设、环境和气候监测等领域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到2020年,参与制修订地方计量技术规范2项以上。
鼓励大型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计量检测中心。支持公共计量技术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开展计量科研项目合作,建设以公共计量技术机构为基础、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支撑、大型骨干企业为依托的产业计量测试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大力促进计量科研成果转化和有效应用,支持计量科研项目的立项,鼓励计量科研项目申报科技奖项。
(九七)加快发展计量器具制造业
大力扶持我市计量器具制造业发展,支持企业研发计量器具新产品,努力提升我市计量器具产品制造水平。重点支持衡器、测绘仪器、化学分析仪器等产业做大做强。通过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产品研发和升级改造,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提高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打造宣城计量器具品牌。
(十八)加强工业计量基础建设,提升企业计量保证能力
推动工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重点企业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建立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建立符合要求的计量实验室和计量控制中心;合理配置计量检测仪器和设备,加强对计量检测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实现生产全过程有效监控;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技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支持新建企业、新上项目把计量检测能力建设作为保证企业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实现企业现代化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与其他基础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十一九)推进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加强服务业诚信计量教育,树立诚信计量理念,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者自律、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各界监督的诚信计量工作机制。要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行业、商店超市、医疗机构、配镜行业、道路交通、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强化主办者(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主办者(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公开承诺活动,树立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典型。实施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建立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发布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十二十)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重点领域计量器具的监管,建立健全计量器具制造许可、强制检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提高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加强计量执法装备配备,完善计量监管手段,提高执法人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量技术机构监管,规范计量检定、校准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系统计量机构、计量器具的监管。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监督作用。
(十三十一)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计量欺诈、破坏公平交易、危害计量安全等计量违法行为,着力查办计量器具作弊、能效标识虚标、商品净含量短缺、过度包装、非法使用计量器具等计量违法案件。加强计量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计量违法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计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加大计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三、保障措施
(十四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支持计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计量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建立计量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检查考核;按照计量量传溯源体系特点和要求,整体规划计量发展目标,合理布局本地计量发展重点,建立完善计量服务与保障体系。各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计量监督和管理。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积极支持计量工作发展。
(十五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地要增加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重点扶持国家、省级计量测试中心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支持开展计量惠民活动,逐步把与人民生活、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发改、财政、科技、人社、物价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价格、投资、财政、科技以及人才支持政策,加强对计量科研项目的支持,促进计量科技研发和重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各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加强制检定所需的计量检定设备投入,完善基层计量执法手段,提升计量执法能力和水平。
(十六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大优秀计量科技人才引进。支持本地高校计量专业建设,加强计量技术实用人才培训,加大基层计量工作人员在职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强化计量技术人员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十七四)加强计量文化建设。
教育、科技、质监等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普及计量科学知识,倡导“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文化,加强计量科技文化教育基地和开放型实验室建设,提升全社会的计量意识。
(十八五)强化工作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将此项工作纳入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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