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供销社关于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宣政办〔2012〕43号
颁布日期:2012-06-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供销社关于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宣政办〔201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供销社《关于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关于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供销社

为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201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立足本地实际,发挥供销社联结城乡的传统优势,大力发展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实现一网多用、双向流通。

(二)坚持改造与新建并举。加快开放办社步伐,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优化网点布局,实现设施共建、资源共享,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三)坚持制度创新与经营创新相结合。进一步推进经营、管理、业态创新,增强经营活力。

(四)坚持项目建设与示范带动相结合。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发挥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提升网络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水平。

二、建设重点

(一)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为农服务体系。

1.健全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宣城市农资物流大市场建设项目,依托市场配置资源,完善终端销售网络,形成“市场+龙头企业+配送中心+加盟店”的经营格局,做到县(市、区)有配送中心、乡镇村有销售网点。进一步拓宽经营服务范围,为农民提供良种、农资、农技一体化服务,兴办庄稼医院,强化农技服务,建立规范化、规模化、效益化的新型农资现代流通体系。

2.加快发展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加大整合和改造现有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力度,以自办或引进有实力的大型连锁企业为载体,不断发展壮大供销社连锁经营网络。积极筹建和培育县域配送中心,开展区域配送业务,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品种,构建以县城为主体、乡镇为骨干、行政村为基础的农村新型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体系。

3.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积极培育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流通企业,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和标准化进行生产,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质量和档次,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4.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各县市区要合理布局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构建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网络体系。

5.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按照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的要求,加快培育和打造烟花爆竹经营龙头企业,加强标准化仓储、配送中心及网络终端建设,合理布局经营网点,构建管理规范、设施齐全、安全消费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络。

6.积极探索建设农村金融服务网络。有条件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抓住机遇,积极参与创办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和担保公司,发展农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拓宽“三农”融资渠道。

(二)加快构建农民专业合作服务体系。

采取行政推动、市场运作、示范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积极领办和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大力推进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农产品经纪人,积极组建各类行业协会,拓宽服务范围和功能。

(三)不断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要求,不断完善和提升供销社终端网络服务功能,满足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民生活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按照现代流通标准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步伐,建立规范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积极拓宽服务范围,增强服务功能。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新网工程”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科学编制规划,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发展目标,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新网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二)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各地要切实加大对“新网工程”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落实有关扶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土地、税费、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县级联社要加强资源整合,认真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能,统筹资产管理,理顺社企关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对下级社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教育培训的职责。要推进基层社经营创新、服务创新,积极领办、联办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开展农村社会化服务,对网络薄弱和空白地区,要通过龙头企业将经营网点进行延伸。

(四)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完善社有企业经营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和股权结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财务、投资和风险控制机制,不断提高社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五)不断创新经营方式。要积极运用资产经营、资本运作的方式,大力调整优化经营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管理方式、经营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增强整体实力。要加强系统上下的联合合作,通过参股、控股、产权置换等方式,加大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力度,拓宽合作领域。

(六)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新网工程”建设与加强供销社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营造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加强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推广工作,加强产品和服务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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