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城区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0年城区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宣政办〔2010〕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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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5-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0年城区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政办〔2010〕69号
宣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城区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业经5月6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10年第二次主任(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
2010年城区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宣政办〔2009〕23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城市建设“绿起来”目标,为申报省级园林城市打好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绿化工程建设的范围
(一)城区广场、公园(游园)、道路绿化
1.新建部分:以梅溪公园项目、宛溪河综合整治项目、扬子鳄湖景区项目中的绿化建设为重点,抓好2010年其它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项目中的绿化建设。
2.已建道路需完善部分:见附表一。
(二)城区背街后巷、单位庭院(半年内无其它建设项目地块)绿化。
需完善庭院绿化的单位(部分):见附表二。
(三)需完善绿化的居住区(部分):见附表三。
二、项目实施责任主体
城区广场、公园(游园)、道路绿化由市住建委负责,市园林局具体组织实施;背街后巷、区直单位庭院绿化由宣州区政府负责,各产权或管理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单位庭院绿化由市绿化办负责,各产权或管理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新建和已建居住区(小区、组团)分别由市城乡规划局、市园林局、市房管局负责组织和监督相关单位实施。属市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各项绿化工作由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和监督相关单位实施。
三、绿化工程建设规范要求
(一)新建广场、公园(游园)、道路、单位庭院、居住区(小区、组团)绿地工程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已建道路、单位庭院、居住区(小区、组团)要因地制宜,通过规划补绿、拆违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途径,提高绿化面积,增加绿地量。
绿化植物宜采用本地乡土树种,以彰显城市绿化地方特色。在植物种植上注重乔、灌、花、草的合理配置,以乔木为主,绿化中的乔木宜选择胸径8-15公分以上的树木;灌木品种选择宜多样化,用于色块栽植时宜一次成型,满足修剪后高度达40公分、郁闭度达95%的技术要求。
四、实施步骤
(一)分解落实任务:5月份,相关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分别下达落实绿化任务。
(二)制定绿化工程实施计划:有绿化任务的单位应制定责任范围内绿化工程实施计划,需设计的应及时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并报市城乡规划局会同市园林局会审后审批。
(三)绿化工程施工:有绿化任务的单位应按照绿化工程实施计划选择有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绿化施工。
(四)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绿化工程结束后,实施单位应及时向相应的项目责任主体提出验收申请。
五、工作要求
由市绿化办牵头,市文明办、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园林局参加,将对绿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没有如期完成绿化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对绿化建设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宣传报道。
六、市政府在绿化工程结束后进行评比表彰,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附表一
需完善绿化的道路
项目
地点
面积(m2)
主次干道绿化
1、鳌峰路、梅溪路、昭亭南路、叠嶂路、状元路、水阳江大道、薰化路、梅园路、九同路、芋山路、九州大道、宣湖路、锦城路、陵西路、向阳路、响山路等17条主干道绿岛、行道树补植
11500
2、各道路行道树树池内铺植地被
7913
3、叠嶂路部分灌木品种更换
1000
支路、巷道绿化
望溪巷、龙首路、城玉巷等巷道
1650
新建园林设施
叠嶂路、状元路安装护栏(H:60cm),长约2200m
新建街头绿地
1、水阳江大道与响山路交叉口东北角、西北角
3000
2、水阳江大道与薰化路交叉口东北角、西北角
7000
3、薰化路与昭亭南路交叉口西南角
1200
4、薰化路与鸿越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1700
5、敬亭路与宛陵路交叉口西南角
500
6、拱极路与状元北路交叉口西南角
1200
7、凤凰桥东南角、东北角、西南角
600
街头绿地改造
1、九洲大道宣州市场门前
80
2、青年路、民族路交叉口壁画小游园
560
3、拱极路北门三角绿岛
616
4、状元路沁园桥头小游园
898
5、大坝塘人民医院前绿地
5000
6、豆腐巷、中心菜场旁绿地
96
7、昭亭路老年福利院门前
840
8、昭亭路盛宇湖畔旁土坡
1090
9、昭亭路与文鼎路交叉口(宣州区交通局)
570
10、昭亭路中国联通南侧,河道旁绿地
1200
11、粮食局门前绿地、宣中门口等单位附属绿地;
3500
合计
52213
附表二
需完善庭院绿化的单位(部分)
序号
名称
绿化面积
备注
1
宣酒集团
800㎡
2
市巷口桥液化气站
200㎡
部分绿化需整改
3
巷口桥加油站
250㎡
加强养护
4
海棠湾加油站
75㎡
需整改
5
肉联厂
970㎡
办公楼东侧绿地需整改
6
区委党校
1140㎡
办公楼四周540㎡浴室四周600㎡
7
市法院
1800㎡
东侧1000㎡南侧800㎡均需整改
8
红星礼堂
126㎡
四周花池整体荒芜
9
区法院
408㎡
食堂前400㎡荒地办公楼前花池需整改
10
区交通局
200㎡
大门两侧、围墙边需整改,破坏严重
11
新华书店仓库
1120㎡
入口两侧及院内整体需整改
12
老服装厂院内
150㎡
整体荒芜
13
十二中
600㎡
校园西侧通透式围墙边整体荒芜
14
工行宿舍
200㎡
入口两侧绿地需整改
15
市公安局宿舍区
140㎡
后门口入口两侧需整改
16
景德寺塔周围
706m2
荒芜
注:整改部分应于2010年10月底完成,其余在2010年底完成。
附表三
需完善绿化的居住区(部分)
序号
名称
绿化面积
备注
1
广播大院
13号楼旁30㎡绿篱需补植
2
西林小区
150㎡
宅间绿地绿篱需补植
3
长塘小区
入口处50㎡荒地,宅间绿地需整改
4
敬亭山庄
宅间绿地需整改
5
飞彩小区
荒芜
6
陶然新村
350㎡
小区入口处绿篱、地被需补植
7
沁园小区
150㎡
东入口两侧绿篱、地被需补植
8
木园小区
140㎡
3号、4号、5号楼住宅间绿地需整改
9
聚业小区
10m2
8号楼前5米绿篱需植补,8号楼后2米绿篱需植
10
开元小区
7、8、9、10号楼宅间成片草坪死亡,开元塔山坡荒草较多,绿化荒芜
11
珍珠塘小区
2号楼楼南侧20㎡荒地,6号楼旁5m绿篱需补植
12
绿宝雅苑
部分绿化荒芜
13
鳌峰新村
部分绿化荒芜
注:序号1-6应于2010年10月底完成,序号7-13应于2010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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